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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型“学术沙龙” 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

2007年12月24日 00:00  点击:[]

法学院分党委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创建了“学术沙龙” 制度,并使之成为高校基层党建的一条红线,将党的思想理论学习与专业能力、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结合起来,实现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任务化,也增强了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一、“学术沙龙”制度概况。

(一)制度创建

法学院“学术沙龙”制度始于2004年2月。这一制度创新是在法学院分党委的积极倡议下建立起来的,旨在进一步营造法学院的学术氛围,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尤其是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提供平台,并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发《法学院关于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及实行例会制度的通知》。

1、“学术沙龙”的形式。法学院每两周举办一次“学术沙龙”。由青年教师主讲,资深教授进行点评,全院教师共同参与。期间还穿插院内外专家、学者讲座,交流形式不拘。

2、具体活动安排。每两周周二下午2:00-4:30举行。2:00-3:30主讲人作学术报告,专家点评,与会者自由提问、讨论。3:30-4:00,院里上传下达,通知有关事项。4:00-4:30研究所、教研室例会。

3、有关要求及规定。“学术沙龙”活动全院教师必须参加,在此时间内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工作,学院对每次到会的教师补助教学科研活动经费,缺席者不得领取。如有正当事由,需向各研究所所长或教研室主任请假。教师每次到会的记载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每学期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含两次),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制度运行

法学院自2004年开始举办每两周一次(周二下午)的“学术沙龙”活动,截至2007年7月法学院已成功举办了44期“学术沙龙”活动。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主讲22期;另有德国、法国、韩国、荷兰、我国台湾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参加“学术沙龙”,共主讲8期;还有社会科学院等校外专家以及出国交流回国后教师在国外带回的前沿理论和最新学术信息的传递等。

此外,“学术沙龙”提供的时间和条件,使法学院可以就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决定、政策和精神向教师群体及时传达;研究所、教研室可以就教学科研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例会制度得以顺利开展。

(三)制度发展与完善

 1、教师“学术沙龙”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师“学术沙龙”制度在运行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除由青年教师作为主讲,资深教授点评指导外,“学术沙龙”活动还邀请国内外其他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和校际的学术交流和讨论。此外,在实践中法学院的教师“学术沙龙”活动又适时吸收在校学生参与。从2007年3月13日第39期开始,每期约有50名学生参与,到目前为止已有约300余名学生参加了教师“学术沙龙”活动,在讲座过程中学生也参与交流、提问和讨论,实现了师生互动和教学相长。

2、发展了辅导员、行政人员“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开展座谈、研讨和交流。鉴于教师“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的成功运行,法学院分党委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于2005年9月组织召开了全体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师党员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11月制定了《法学院关于定期举办行政人员、辅导员工作例会的规定》,开始正式启动和实施每两周一次(周二下午)的行政、辅导员“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法学院分党委利用每两周一次(周二下午)的行政、辅导员“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就高校学生基层党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先进性教育与高校党建工作契合机制等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

二、 以“学术沙龙”制度为红线,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总体而言,“学术沙龙”活动为年轻教师搭建了学术更新交流以及展现自我、锻炼自我、加快其成长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平台,也大大激发了教师参与的热情,提高了教师、行政人员和辅导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业已成为法学院的教育管理创新品牌,也极大提升了法学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成效显著。

(一)搭建平台,保障了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1、深化了学术思想,营造了严谨务实理性的学术批判精神。在目前已经举行的44期“学术沙龙”活动中,有22期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主讲,讲座过程中资深教授的点评,其他教师的积极参与和提问质疑,形成了不同学术思想和观点的交锋、碰撞与深化,促使所有出席“学术沙龙”的教师尤其是主讲的青年教师进行反思和深入思考,同时也营造了严谨务实理性的学术批判精神。“学术沙龙”这一高校学术创新制度和活动推进了法学院的学术建设,使法学院成为“兴政法学术,集百家之言”的法大学术圣地。

2、增进了学科之间、校际和国际的学术交流、对话与融合。法学院的“学术沙龙”活动,涉及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学、法律职业伦理、律师学、法律与经济、军事法学等诸多法学学科和学术领域,不同学术领域的学术讲座,增进了不同法学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对话与融合。同时,社会科学研究院等校外专家学者、出访交流的归国教师以及德国、法国、韩国、荷兰、我国台湾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的前沿问题讲座,也带来了国内其他高校以及国外和其他地区的前沿学术思想的交流、对话与融合。

3、实现了教学相长的良好互动和教育理念的更新与理性。 法学院的教师“学术沙龙”活动适时吸收在校学生参与,学生通过参与交流、提问和讨论,实现了师生互动和教学相长。同时,刘飞老师主讲《德国法学教育漫谈》等,将国外先进的法学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予以引入和介绍,供全院教师参考借鉴,实现了法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方法的更新,逐渐趋于理性。

(二)利用例会条件,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了教师支部生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任务化。

1、保证了教师支部生活的经常化和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党支部工作,推动教师支部活动规范化,调动教师党员的积极性,法学院分党委指导教师党支部以每两周一次(周二下午)的“学术沙龙”及例会为平台适时组织开展有关党的新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把党支部的活动和党员的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包括教育党员充分发挥业务能力方面的表率作用,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和规范化。

2、引导、规范了教学科研工作的正确方向。法学院分党委指导教师党支部,尤其是发挥教师支部书记的作用,利用例会条件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教师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尤其是加强与青年教师的思想沟通与交流,并通过多种途径有针对性予以解决。法学院分党委及各教师党支部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工作中把握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对于个别教师出现的脱离教学内容,为迎合学生而空发议论等现象,分党委及所属党支部都有针对性的对其做了思想工作,引导、规范和保证了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现了党的活动与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的结合。法学院分党委以行政、辅导员“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为依托,指导所属行政机关党支部把党支部的活动和优化管理服务意识结合起来,不断培养从事行政管理的教工党员,树立服务观念、先锋意识和奉献精神,引导院行政管理工作追求严谨务实创新,逐步实现了院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化、高效化、精细化以及服务的人性化。如在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老教师生日时送上法学院的贺卡、生日蛋糕和礼物;每年举办离退休教师新春茶话会等。

(三)党建理论水平大幅度提升,取得良好实效

法学院分党委利用每两周一次(周二下午)的行政、辅导员“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就高校学生基层党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先进性教育与高校党建工作契合机制等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极大提升了我院党务政工干部的党建科研理论水平。

2006年我院有3人获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征文优秀论文奖;其中1人获北京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同时我院另有两位同志共同撰写的论文《先进性教育与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契合机制研究》,被评为北京高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优秀论文三等奖,受到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表彰。可见,我院党务政工干部的科研能力不断提高、科研成果不断丰富。

(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品质明显提高。

目前法学院的辅导员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素质高的特点,但同时存在经验不足的弱势。法学院分党委利用行政、辅导员“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通过座谈会和校际交流等形式,针对法学院目前辅导员队伍现状以及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充分发挥了辅导员的“传、帮、带”作用。

如2005年9月组织召开全体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师党员座谈会,经验丰富的辅导员介绍了“综合测评”、处理有关心理障碍学生问题等方面的经验,以老带新,效果良好,学生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更加细致深入。11月我院又前往北京化工大学开展辅导员交流会,北京化工大学就“育学同行”工程进行了重点讲解,介绍了辅导员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以及学生会的活动情况和管理经验。我院辅导员也围绕“走进学生,宽容学生”的主题展开细致的经验讲解,主要述说了他们在学生工作中遇到各种典型问题和相应的处理对策。这些活动不仅为法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交流和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也有利于建立高效的学生管理体制,活跃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

(五)凝聚力显著提升,营造了“务实、求真、创新、卓越”的和谐院风。

教师和行政、辅导员的“学术沙龙”及例会制度的实行,在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同时,也强化了教师之间、行政人员和辅导员之间、院党政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了解、沟通和交流,全院教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法学院的凝聚力显著提升,顺利实现了校党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工程”,营造了“务实、求真、创新、卓越”的和谐院风。

三、以党建创新促进学院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法学院分党委通过以“学术沙龙”为红线和依托,指导教师党支部实现组织活动的规范化和特色化、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召开辅导员、行政例会制度开展研讨,进行座谈和交流以及调查研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搭建平台,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任务化,有针对性地完善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此同时,党建工作的创新,也推动法学院各方面工作不断创新、卓有成效,践行了“高品质、创新型、开放性的一流法学院”的定位以及“法治天下、学问古今”的院训,强化了“立的强能、求知践行”的学风、“正心修身、授业知本”的教风以及“务实、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逐步形成了高素质的教师团队、优势的学科群体、高尖端的教学和科研成果、高超的管理与服务以及务实和谐的学院文化。

法学院分党委通过加强对全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综合统筹,强化了沟通与交流,提高了驾驭全局的能力,营造了法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和谐氛围。在分党委的领导下,法学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在教学科研方面,法学院拥有一支卓越的教师群体:1位终身教授、10位二级教授、3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4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2002年至今,我院共获得4项省部级以上教材奖, 6个校级精品课程、2个北京市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004——2006年法学院连续两年获得校教学科研先进集体,有2项科研成果获得北京市的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3年至2006年,有2名教师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奖”,有1名教师获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近60名教职工获学校“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师奖”等。

在党团工学方面,法学院分党委被评为2004——2005年度校先进分党委;2004年有1名辅导员因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德育工作者,2006年另有1名辅导员被评为北京市优秀辅导员。法学院分团委被评为2004年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暑假实践团被评为“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法学院分工会2003年-2004年度被北京市教育工会评为教育创新优秀集体,2006年有1名教师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2002年至2006年,法学院连续四年被学校授予尊老敬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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