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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复合型人才育人模式 培养独具法大特质的杰出人才

2007年12月10日 00:00  点击:[]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学校在本科教学中建成具有浓郁法治文化气息的“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复合型人才育人模式。这一模式呈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具有浓郁的法治文化气息,其深刻的内涵在于,用法治精神构筑各专业学生的“法式理性”,用法治机理实行本科教学的“法式管理”,使学生知识有法、素质蕴法、技能习法;二是“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其改革的意义在于,超越法学专业单一知识结构的局限,超越单一法学专业培养结构的局限,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这一育人模式的主要措施包括,“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多平台选择培养机制;“通识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的多模块整合培养机制;“高品位、高层次、多品牌、多形式”的多层面辅助培养机制;“重质量目标、重组织程序、重规范标准、重质量监控”的多环节法典保障机制。

一、“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多平台选择培养机制

学校为各专业学生搭建了“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培养的平台,为每个专业的学生提供了根据自身发展的目标、兴趣、条件、潜质进行选择的机会,形成了本科教育多平台选择的培养机制。

跨专业、跨学位培养。跨专业、跨学位的培养模式是适应我校由长期的单一法科大学向多科性大学的转变的特殊背景而产生的。它是一种“法+x”或者“x+法”、“x+x”的双专业、双学位的培养模式,也被称之为“456”人才培养模式。这一模式的内涵是:全部专业实行四年制本科教育,所有专业学生入学两年后有机会选择第二专业,在5年内完成双专业、双学位的教育;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六年制本硕连读,在法学专业教育上开始探讨六年制本硕连读的精英教育模式。这一培养模式凸现了学校的法学优势,使各个专业的学生都能接受最好的法学教育,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拓展知识结构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了具有明显法学特色,多学科知识的融通渗透,满足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体现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增强了其择业和职场竞争力。我校自2003年开始实施该培养模式,至今已毕业111人,正在修读的832人。

跨学校培养。跨学校培养是丰富学生阅历,开拓学生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学习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近三年来,我校先后与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和华东师大等7所名校签订互派协议并实现互派学生,目前互派学生人数达649人。

跨国家培养。实行与国外、境外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模式,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为其将来的海外深造奠定基础。近年来,我校将本科生的跨国家交流作为国际交流工作的重点,与国(境)外78所大学签定了相关的意向书、框架性协议或具体执行协议,已先后派出671名学生进行时间不等的学习。

二、“通识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的多模块整合培养机制

学校重点抓好通识核心课、专业课、实践教学课等三类课程建设,带动课程建设全面推进,为各专业学生定制了素质、知识、技能发展的规格,形成了多模块整合培养的机制。

深化通识课程改革,打造精品核心课程。自90年代后期开始,除公共理论课外,我校陆续开设了180门全校通选课程。2005年,学校启动了新一轮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提出了打造“有灵魂的通识教育”的理念,全面建设以两个“通论”课为核心的由学校“大通识”、学院“小通识”所构成的通识课程体系。由有影响力的知名教授负责,集全校乃至校外的优质师资,重点建设《中华文明通论》和《西方文明通论》,丰富通识课的教学内容,提升其教学水平,以高水平、宽视野的通识教学,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开启他们的新思维,培养其自主创新能力。

立足专业课程建设,创新内容和形式。我校的专业课程建设遵循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在内容构成上,非法学专业的课程应尽量包括与该专业相关的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凸显中国政法大学专业课程特色。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完成非法学专业的若干通论性课程的学习,以有利于满足国家法治建设对知识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第二,增设了研讨课程和案例课程为独立的课程组,形成了以不同教学方法为区别的三类课程:讲授课程、案例课程和研讨课程。讲授课程重在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案例课程重在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研讨课程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学术潜质。“三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突出了实践教学和研究性学习,为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突出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供了课程保障。

加强实践课程建设,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我校将理论联系实际的一切教学形式与环节纳入了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分门别类,重点投入,重点建设。

第一,遵循“提高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加强案例课、研讨课的建设,为此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案例课、研讨课建设管理办法》,拨付了案例课、研讨课的专项建设经费,通过教改立项、成果奖励等方式鼓励教师对案例课、研讨课教学改革进行专门研究。目前,学校共开出案例课和研讨课97门,涉及法学、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社会心理、公共事务管理等14个专业。

第二,法律诊所教育为理论联系实际搭建了有效的平台。我校是国内最早开展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学校之一,已开办了环境法、行政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四个法律诊所,正在筹办青少年越轨法律诊所。四个法律诊所实习学生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受理案件546件。环境法诊所的实习学生独立完成并结案50余件,承办了“河北省定州市稀有金属污染案”、“ 湖南株州冶炼厂污染受害赔偿案”、“北京市天通苑居民受噪音污染赔偿案”等高难度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和《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报道。资助我国法律诊所教育的美国福特基金代表于2005和2006年考察我校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极高的评价。今年5月承担美国诊所教育研究项目的美国太平洋大学主动要求与我校合作,签署并已开始执行包括资助我校教师培训、教师赴美国进修、合办国际会议等内容的合作协议。2006年,我校还成功承办了“全国诊所法律教育观摩与研讨会”,全国各高校200多名教师参会并观摩了教学。

第三,实行双重指导,集中实习效果突出。我校实施专业教师和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师双重指导的实习模式。大力度的建设实践教学基地。2006年建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11个,全校学生集中实习达到68%,2007年实践教学基地已经达到230个,实现了学生95%以上进入基地集中实习。

第四,实验室建设投入力度大,制度确保使用充分。近三年,我校投入3886余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的设备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目前我校拥有教育部仅有的两个文科部级重点实验室中的一个——证据科学实验室。建成应用心理、国际商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的27个实验室、2个模拟法庭、1个模拟仲裁庭。制定出实验室建设、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确保了实验室利用率、实验教学开出率和教学效果。

三、“高品位、高层次、多品牌、多形式”的多层面辅助培养机制

学校为各专业学生构建了以“通政情法意,求大道学术,育科学素养,达人文情怀,修审美能力,立道德责任,塑健康人格”为主旨,含各类学术讲座、学生社团、能力竞赛、社会实践、素质拓展活动的第二课堂体系,形成了多层面辅助培养机制。

几十个品牌论坛,422场系列讲座,光大以“法治精神”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我校拥有《宪政论坛》、《华一公法论坛》、《民法典论坛》、《刑事法论坛》、《大律师讲坛》、《名家论坛》、《学术大讲堂》、《经世济民论坛》等几十个品牌论坛,三年内共举行了各类论坛、讲座422场,近500名学者、职业法律人和政府公务员向法大我校学生展现了独具个性的思想和智慧。学生们零距离接触学术大师,体味道德和文章的力量,感知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促使其学术情怀、学术素养、学术追求的形成和提升。

近百个学生社团,吸引千名学子,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主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引导支持学生组建了准律师协会、农村与法治研究会、比较法研究会、民商法研究会、爱心社、大学生创业实践团、自强社、心理协会等近百个学生社团。这些社团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主成才的重要载体。为数众多的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得到了锻炼,在随后的工作出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如成立于1996年的法大准律师协会曾被评为“全国八大优秀社团”,其所开展的活动被中央电视台、《中国律师》等媒体广泛报道。

数十项学术竞赛项目,成为着力培育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推动学生进行研究型学习的孵化器。我校的“学术十星”、“准律师大赛”、“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天伦律师杯辩论赛”、“模拟法庭大赛”等竞赛项目,已经成为声誉极高的品牌学生活动,许多知名教授和中青年学者都参与到这些学术竞赛活动中。至目前为止,我校共举办“学术十星”评选活动5届,参与学生达1500余人,举办“准律师大赛”4届,参赛学生338人,举办“江平民商法学金”7届,参与学生近1000人,举办“天伦律师杯辩论赛”4届8次,参赛同学近1000人,观众10000余人次。举办模拟法庭大赛2次,参与同学近1000人。学校还专门设立学生创新基金,截至2007年,共有212项学生的科研课题获得学校立项。作为学生发表科研成果主要载体的学生课外学术刊物《学术法大》至今已出版11期。

形式多样、经常性、高水平的学术活动极大地提升了我校学生的科研水平和竞争能力。2003年,在第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作品获得了一个特等奖、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2005年,在第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共获得特等奖一项,三等奖四项。2006年我校在“中国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中荣获亚军。2007年,在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中获得一等奖。

百支社会实践队伍,奔赴全国各地,以校外社会实践为延伸,全力培育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专业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第二课堂的延伸,我校逐步完善了以暑期团队实践为龙头,以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学生返乡实践为两翼,以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模拟法庭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格局,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质量,使社会实践逐步实现基地化、项目化、社会化。

经统计,在2004年-2006年,我校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志愿服务活动6365人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间28195小时;2004年-2006年校团委共组建社会实践团队110余支,共有20个实践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其中,我校准律师协会发起的“发挥法学名校优势,关怀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活动被评为2005年度北京高校“优秀学生社团活动项目”;2006年,学校团委在原有的项目化管理的基础之上,推出了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行动计划”,即组建100个实践团队,对应服务100个村镇;选定100个研究项目,最后形成100项成果。该项目被团中央授予全国社会实践示范项目。“人民送我学法律,我学法律为人民”已经成为法大学子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以“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平台,以高品位、全方位的文化素质活动覆盖校园,以“健、雅、怡、彩”传播、丰富、提升以法治精神为底蕴的校园文化。学校借“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被批准之际,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中国政法大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咨询中心”,对全校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和资源进行规划、整合与提升。学校创办了外语文化节、历史文化节、哲学文化节、文学文化节、艺术文化节、社会学文化节、经济学文化节、中韩文化节,开办了饮食文化节、体育活动月、社团活动月、自律活动月;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民族文化进校园、礼仪风采大赛、校园广播歌手大赛、“全人行动计划”、“百场团体辅导”等活动,构筑“健、雅、怡、彩”为特征的校园文化形式,有效地传播、丰富和提升了以法治精神为底蕴的校园文化。

四、“重质量目标、重组织程序、重规范标准、重质量监控”的多环节法典保障机制

学校将教学质量保障法典化作为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和依据,充分发挥法学教育领先和法学家集中的优势,组织法学专家和教学管理者深入研究,以法典的形式制定《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典》,构筑了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质量保障典》的最终落足点是对教学质量质量监控,整个质量保障体系的逻辑重点是其中的质量监控体系。我校质量监控体系由质量目标系统、组织程序系统、规范标准系统和质量监控系统四部分组成。质量目标系统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起点,旨在明确人才培养质量六大要素,即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及学风建设及其十二个子项目的基本目标。组织程序系统旨在明确学校各级机构在实现目标过程中的职责及组织运作规程,通过严格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使全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实现良性互动。规范标准系统围绕六大质量目标及其十二项子目标,通过90个规范性文件,确立各项目标基本控制点的质量标准或规范,使各项目标质量在形成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和保障。质量监控系统强化各级机构在质量保障中的监控职能,确保各级机构及其成员在履行职能、提供服务的同时行使相应的监督职能,同时建立专门质量监督机构,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的重要观测点进行定点、定时或专项监控。通过有效的监控、反馈、调节和改进,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中国政法大学质量保障典》将所有和本科教学质量相关的要素——组织、制度、机制、资源、标准、过程等都加以规范,纳入其中,体现了我校全新的现代教育质量观。学校的质量监控坚持全面管理、全程监控、全员参与原则,将教学、管理与服务等影响教学质量的所有要素纳入教学质量保障的统一体,而不仅限于教学活动;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学校的所有主体都有监督和保障教学质量的责任和权利,所有的主体都是教学质量监督和保障的主体。无论形式还是内容,我校《质量保障典》在国内高校、尤其是文科院校中具有很大的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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