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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海外人才 打造学术创新团队

2007年12月03日 00:00  点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过去几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势头,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高等学校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不进则退。对于高等学校而言,人才兴,则学科强;学科强,则学校盛。人才问题始终是学校发展的头等大事,切实抓好人才工作,是学校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键。近年来,我校树立“以教师为本位”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和“特色兴校”战略,在注重内部培养的同时,多方延揽高水平的国内外学者,特别是海外归国学者,其中为这些人才量身打造了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三个专门机构,走出了一条以国际化为特色的人才强校之路。

一、坚持人才强校理念,采取灵活多样措施,大力引进海外人才

(一)理念层面

1、树立“教师本位”理念

自2000年我校划归教育部后,学校未来的发展有了明确的定位,即将我校建设成为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要全面发挥学校作为法学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信息资料中心、国家立法和决策咨询中心的巨大功能。为实现这一目标,学校明确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树立“以教师为本位”的理念,理顺师资队伍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理顺师资队伍建设与学校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2、突出“人才强校”战略

一流的大学,一定有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人才。作为法律精英人才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我校深刻认识到: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明确树立“人才强校”战略,学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早在2002年,我校已经提出“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这一战略的确立领先于国家和其他高校将近两年时间。


(二)实践层面

1、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人才强校”共识

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人才引进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有这样的共识:即每位校领导虽分管的工作不同,但人才工作是必须共同关心的;学科建设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而人才资源,尤其是优秀学科带头人资源是学科建设的关键,是关系到学校长远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迫切要求,只有认真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才能推动高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正是基于学校领导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身体力行,全校的人才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领导无论公出还是私访,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极力宣传学校的历史、校院未来的发展,宣传学校引进人才的决心和办法,四处延揽优秀人才;各院部积极规划,主动组织,自觉创造适合不同人才和谐成长的内部环境;学校教学、科研与人事、资产等职能部门想人才所想、急人才所急,为人才引进提供尽可能的周到服务。目前“人才强校”这一理念在我校已经成为共识,关爱人才、善待人才已成为一种基本价值观深刻地影响着学校的各项工作。

2、出台人才引进政策,打破各种制度障碍。

2002年1月我校出台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优秀人才引进办法》。这一办法明确我校目前急需引进的人才、引进人才享受待遇、引进人才程序以及引进后的管理考核,为公平、公开、公正地引进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这个办法,我校已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校长办公会具体落实,校学术能力评价委员会从学术上把关,校人事工作小组从程序上审核,院部与人事、资产等职能部门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但是当时由于各种条件的局限,这一机制出台之时并未规定涉及海归人员的特殊政策。

2003年,有四位我校学科建设急需的海归学者需要引进。为此学校特事特办,专门出台了《对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实行职务聘任的办法》。2003年12月3日,经过严格的申请、评价、审核和批准程序,我校通过对许传玺、莫世建、张凌、许浩明四位海归学者的职务聘任。这一举措在校内外引起很大的反响:它一方面表达了学校重视海归人才、不拘一格选人用人的态度,另一方面也是我校教师职务从评审到聘任制过渡的首次尝试,为后来大量引进和科学使用海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开启方便之门。

3、科学评价海归人才,设立引进特别机制。

如何科学评价海外归来的学者,是我们在引进海归学者过程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学校内外也出现了种种不同的看法。学校在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校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围绕这一问题展开多次讨论,最终达成三点共识:第一,对海归人员的学术能力要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要充分考虑到他们海外学习的背景和海外学术评价标准与国内的不同,避免简单的数字化的考量;第二,要看到他们现有学术水平的表现,更要看到他们未来的学术潜力;第三,要看到海归人员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在海外长期生活学习所建立的各种社会关系,也是他们的优势所在。

2004年11月,学校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新的办法增加了特别程序,凡取得世界名校(诸如哈佛、耶鲁、剑桥、牛津等)最高学位的海归学者,如属于学校所需人才,可不经过学术能力评价程序,直接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

4、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强化人才服务意识

我校在资金相当紧张的情况,专门设立了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海内外高水平人才的引进。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我校分别投入了10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用于优秀海外归国学者的优厚待遇以及安置工作方面占很大比例。根据我校的人才引进政策,我校对于大部分优秀的海外归国学者我校给予其二类和三类优秀人才待遇。二类人才是40万元安置费和教授待遇;三类人才为25万元安置费、3万元科研启动基金以及副教授的待遇。统计结果表明,最终得到三类人才待遇的海外归国人员占引进总数的56%。

学校还为这些学者提供了前期考察的经费同时为他们准备了家具、电器、炊具等一应俱全的周转房。这些待遇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优秀人才的需要,使之在较短的时间里安家立业,适应在京生活,了却后顾之忧。此外,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对已引进的优秀人才提供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科研经费、安置费、办公条件等各项待遇,这些待遇在引进人才来校工作都迅速得到落实。正是因为我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深厚的文化积淀、宽松的学术氛围、领导的民主作风和人格魅力,许多海归人才把我校作为施展自己才华的首选之地,目前还不断有海外学者通过各种途径与我们联系。

二、人才引进战略奏效,海归学者组成的学术团队卓然成型,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对外交流取得新突破

人才强校战略及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极大的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塑造了全新的队伍面貌。从2002年到现在,我校共引进优秀人才47名,其中法学专业26人,非法学专业21人一、二类优秀人才共20名,他们大多数都是各自学科中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带动了校内科研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在引进国内高水平人才的同时,我校把建设高水平师资的着力点投向海外著名大学,放眼世界一流大学,注重延揽世界一流人才。从2002年起至今,学校引进了海外留学人员40余人,这些归国人员年龄普遍在三十岁上下,有长期海外生活的经历,有很好的专业背景,大都毕业于美国、德国、日本、英国、香港等国际知名学校,并取得了国外的最高学历。

学校为这些优秀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量身打造了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以及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加盟的成员均是海外名校毕业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如中美法学院院长为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留美博士许传玺教授,学院教师大都拥有海外名校法学博士学位。

近年来陆续归国的海外人员和校内力量组合在一起,又使学校有条件成立专门机构,全面展开世界主要国家法律研究工作和专门领域的研究。目前已经建立的有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欧盟法律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德国法律研究中心、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北欧法律研究中心、美国法律研究中心、澳大利亚法律研究中心、日本法律研究中心等。

如今,这些引进的优秀人才不仅促进了我校的法学研究、双语教学和国际交流,而且在服务祖国、服务社会的工作中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一)人才培养成效明显

我校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等三个机构成立之后,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教学经验,充分利用优良的国际化师资,不断探索新的授课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将传统的只是传授型教学推进为知识探索型教学和知识实践型教学。教师们普遍开设研讨课、实务课和双语课,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导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努力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和外语的运用能力,取得了高质量教学效果。

中美法学院以美国法和基于美国法的比较法为教学和科研重点,2004年学院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2005年与中德法学院联合申请设立了比较法专业,设置了比较法专业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使我校成为全国第一个设置比较法专业的大学。另外,中美法学院在2005年开始与我校外语学院合作举办英语专业和法学专业的双学士培养项目,在2007年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法学硕士项目。目前,中美法学院已经在整体上形成了自身完备的学术培养序列。

中德法学院以比较法学、德国法以及欧盟法为研究重点,2004年学院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院同时设有比较法学专业的硕士点和博士点,2006年正式开始招收比较法学博士研究生,这是全国高校范围内首次正式以比较法学专业名义招收博士研究生,从而使我校比较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2006年学院成功派出2004级12名硕士研究生前往德国四所大学进行第三学年的学习,外派的学生得到德方大学的高度称赞,如此成规模建制的赴德国大学留学,在中德教育交流中也是少见的。

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于2004年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第一所法与经济学研究机构。旨在推动法与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引领中国法与经济学的研究方向,并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公共政策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最终将中心建设成为中国法与经济学的研究中心,以及世界法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分支和研究重镇。中心自成立之初,即显示出其教学科研的实力以及国际学术交往的活力,仅仅三年时间,中心就承担了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教学任务,而且其中不少课程都是双语课程,中心教师的教学水平在学生测评中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科研成果丰硕

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的教师充分利用自身的国外研究、交叉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多方面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研究质量,拓宽研究领域,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2006年,中美法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了十余项科研课题,其中许传玺教授主持的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课题、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课题、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和松花江水污染治理项目等课题都在紧张进行中。在专著方面,许传玺教授主持的“美国法律重述”汉译丛书、“美国法精要”丛书等成果陆续面世;刘承韪老师的专著《英美法对价原则研究:解读英美合同法王国中的“理论与规则之王”》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在论文方面,许传玺教授曾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国际法学刊》《社会科学研究》《比较法研究》等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其他教师如冯凯老师发表于《法学杂志》上的《诉讼时效的不完成》、《法律科学》上的《分期履行之债的诉讼时效适用基础》等论文;林林老师分别于《比较法研究》《晋阳学刊》《学术交流》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了《从主体间性论被追诉人的主体性特质》《刑事被追诉人之质证权探究》《论如实供述与无罪推定》等论文。这些研究成果的取得不仅带动了该学院的整体研究能力,而且也对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活力,同时更引起了国内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对我国法学研究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中德法学院全院教师仅在2006年一年时间,即发表专(译)著2本,科研论(译)文12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1个,其他高校社科项目1个。同时,中德法学院教师作为主体参与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编译项目正在顺利实施,仅2006年一年中就完成了4本德国法学名著翻译出版;学院还编辑出版了《中德法学论文集》(第二辑)并参与了《比较法学文粹》(第二辑)的编辑整理工作,这些科研成果在比较法学教学研究乃至整个法学教育和学术领域产生的影响是非常重要和广泛的。

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将提高研究质量、拓宽研究领域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中心成立以来出版的“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系列丛书”,目前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席涛教授所著的《美国管制——从命令控制到成本收益分析》和胡继晔副教授所著的《保障未来——社保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两本专著。2006年一年中,中心教师发表论文36篇,其中发表于核心期刊(报纸)总数11篇。在中心主任席涛教授的带领下,中心还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金融与资源风险分析研究”的重大课题,承担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的“中国立法、修法和废法的制度与环境分析”的课题,目前两个课题正在进行中,阶段性研究成果已经通过验收。可以看出,该中心在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两方面都有着较强的研究能力,突出了中心的务实作风。中心的这些成果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提高了中心和学校在学术界的声誉。

这三个部门的学术研究能力已经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公认,其理论上的创新和对实务的关注成为显著的特色,对我校学术氛围的构建起到了重要作用 ,受到了大家的好评。同时,他们完成的相关课题和著作论文不仅扎实严谨,而且立论高远、言之有物、质量较高,在国内学界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三)高质量的学术讲座影响深远

科研成果显示了海外归国人才在各自领域的科研能力,举办高质量的学术讲座则突显了在该领域的影响力和对现实问题关注的统一。因此,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等三个机构都积极举办相关的学术讲座,广泛邀请国家政要、知名教授、理论专家等各界名流,给我校师生带来了一系列最前沿、最权威、最具说服力的思想大餐。

中美法学院在2005年开始举办“中美法学院系列讲座”,定期邀请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前来演讲,从而使学院成为更大程度上的学术交流平台。2005年9月27日,美国中国法研究的开创者和资深权威、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柯恩先生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美国法律人的多重角色”的演讲,在座师生感受了美国法律人的生存状态。2006年3月25日,该院邀请到美国哈佛大学的费舍尔教授以“闲谈”的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了阐释,为同学们了解美国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开启了一个窗口。

中德法学院2006年组织全校性学术论坛3次,召开国内、国际中小型学术会议3次。2006年10月9日成功举办了“中德法学家法治对话”大型论坛,邀请江平教授和五位知名德国教授演讲和对话,自由、公开和广泛的对话形式,为中德法学家及在场观众法学思维的深入交流搭建了平台,此次对话会专业水平之高,社会影响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所举办的讲座更是气象宏大。2006年,共举办了七次学术讲座,分别邀请了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组长刘树成、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建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等来校作报告。讲座的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切合实际而又高屋建瓴,增强了学生们对经济生活中热点问题的了解,深受学生欢迎。

(四)国际交流实现突破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法学领域对外交流的总代表,而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等三个机构在学校整体的对外交流工作中正是担当着“领头羊”的重要角色。

中美法学院院长许传玺教授先后担任教育部章新胜副部长首席法律专家,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该院在中国大陆学术界的唯一一名院士),并先后担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法律委员会共同主席、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首席法律专家以及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主席首席法律专家等职务,协助处理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世界遗产委员会及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的相关事务,并曾作为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法律专家,就对俄关系问题向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法律建议。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聘为该大学今年新成立的东亚跨学科研究中心(IZO)教席客座教授,这是该大学根据与我国教育部签署的相关协议聘请的首位中国客座教授。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席涛教授应欧盟委员会邀请,于2006年2月赴布鲁塞尔参加研讨会,并在会上做了有关欧盟监管框架的报告。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签署联合举办LL、M、(法学硕士)项目的协议,该项目已经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06年约获准招生,招生规模为每年50人,这一举措预示着中美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并进入教育国际合作创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5月至6月,中美法学院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联合举办的“法博士(J、D、)暑期项目”在北京成功开办,该项目集中向正在攻读法博士(J、D、)学位的美国学生讲授有关美国法、中国法和中美比较法的课程,学生从该项目获得的学分将用于取得他们在美国本校的法博士学位,促进了美国法律界对中国法律的了解和双方的学术交流。

2005年我校中美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实务中心签约,开始启动全国范围的“中美法学论坛”,组织各地法官、检察官和资深律师在北京研讨中美法相关课题并前往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地参加相关培训。

2006年,德国联邦议员、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德国高校教师代表团、奥古斯堡大学法学院等人员先后访问了中德法学院,其中有的访问者还同时举办了报告会,有的与学校(院)达成了合作意向,签署合作协议。2007年2月27日,正在德国任客座教授的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前往奥格斯堡大学,代表中德法学院和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院长Michael Kort教授签署了两院合作协议。这些活动对促进我国与德国法律界的学术交流将发挥积极作用。

我校欧盟法研究中心向欧盟驻华机构所申请的《欧洲法律在欧洲政治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项目2006年7月获得批准立项,并且已于2006年8月启动。这是学校的一个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我校中德法学院承担了该项目申请的全部准备工作,并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操作和管理,促进了中欧法律界之间的深入交流。

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自从成立以来,也在不断地扩大国际学术交流的范围,与国内外有关研究机构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交流上,选择的层次比较高,都是瞄准世界一流水准,而且交流的内容也非常务实。2006年9月、10月和12月,中心与意大利比萨研究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卡特中心分别举行法与经济学讨论会,中心的研究得到对方的高度评价,并确立了进一步合作交流的框架。中心还与美国 Harvard Law Review、Yale Law Journal、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Duke Law Journal、Columbia Law Review、Stanford Law Review、Virginia Law Review 等著名法学杂志建立了联系,定期在这些杂志推出有关法与经济学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心所属的学术资料库内含通过国际交流获得的英文原版法律法规、图书和文章13万多册。

以上成绩的取得,不仅推动了我校法学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校在国际法学学界的影响力,而且也体现了我国法学研究与西方法学学界沟通交流的趋势,发挥了我校应有的作用。

同时,国际交流的突破更提升了我校在国内法学学界的影响力,得到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逐步成为我国法学研究领域的重镇。我校以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等三个机构为重心,聚集成了优势力量,以实实在在的学术钻研和扎实严谨的学术成果赢得了国内外同行的认可和尊重,对我校的进一步发展无疑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促进作用。

虽然我校在引进海外人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解决,比如在海归人才的考核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海归人才的学术团队建设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引进工作中,应当尽一步严格规范程序与制度,探索新机制以适应新形势,同时要完善对海归人才引进后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新问题,保证我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我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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