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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方位资助体系 关爱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2007年10月29日 00:00  点击:[]

我校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非常关心和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学校从实践“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四有新人”的高度出发,秉承“以物质资助为基础,以精神鼓励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平台,以素质拓展为目标”的助学工作理念,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才搭建平台。

一、完善资助工作机构体系 为贫困生的健康成才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我校高度重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为成员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及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研究并决定资助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将重大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等。中央16号文件颁布以来,学校还专门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002年我校在学生处就成立了专门的助学办公室,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开始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2006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教人[2006]6号)的要求,经2006年9月20日第1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又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常设机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直接负责。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中心编制5人,其中设主任1名,由学生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1名(正科级),工作人员3名。同时撤销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其编制和职能划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成立,对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推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推动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学院成立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本院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教育和管理工作等。各行政班级也成立了由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贫困家庭学生评议小组,负责全面了解本班级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议,提出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对本班级学生申请各种资助进行初审。

二、健全资助工作制度体系 为贫困生的健康成才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为了保证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健康开展,在近几年助学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助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形成了较为科学和完备的助学制度体系。

    比如为了科学和规范的使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专项基金,我们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助学工作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吸引和规范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我们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为了解和掌握在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情况,使各项资助措施更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我们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为了解决学生发生的各种临时经济困难,我们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困难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另外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我们还相应的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中国政法大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实施办法》、《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构筑立体资助体系 为贫困生的健康成才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学费减免为主要内容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采取了一系列坚实有效的资助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绿色通道”——困难学子的希望之路

    1、在寄送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寄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致2006级经济困难新生的一封信》和《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我校各项资助措施,让他们知道如何解决上大学所面临的经济方面的困难,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并在详细了解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为极度贫困的新生邮寄到校的路费,将“绿色通道”延伸到贫困学子的家乡。

    2、保证通畅的“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并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多种资助措施解决贫困学生的学费和生活问题。同时,我们邀请中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为学生咨询国家助学贷款和保险事宜。让学生及家长知晓我校的教育管理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措施,明白申请、办理程序。

    3、新生报到之前,学校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特别困难学生报到后的生活费用。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到后没有生活费用的,可以申请获得该项助学金,以保证其入学后的基本生活。

    4、对没有及时报到的新生,学校主动查明原因,对由于经济困难不能入学的新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顺利入学。绝不让任何一名新生因为交不上学费而辍学。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坚实保障

1、积极扩大助学贷款金额 

    我校是全国最早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几所高校之一。1999年10月,我校作为试点高校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2004年9月我校又开始与中国银行合作,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自1999年到2006年底,我校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约为4000余万元,4000余名学生因此受益。

2、加强贷后管理,促进助学贷款良性循环 

    我校积极开展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每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学校组织贷款毕业生集中参加诚信教育讲座以及还款承诺仪式,增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2006届全体贷款毕业生还自发地向全校贷款毕业生发出“诚信还贷,回馈社会”的倡议,号召贷款学生生恪守诚信、按期还款,用实际行动回报母校、回报银行、回报国家的充分信任和无私关爱。

(三)“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帮助西部学子实现梦想

    根据中央文明办的文件要求,我校积极落实“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相关工作,鼓励“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减免学费的资格。到2006年,我校共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减免学费138万元,95名西部学子因此受益。

(四)勤工助学——学生自我价值的体现

    为了能让学有余力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通过一定的工作,获得劳动报酬补助生活,我校积极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牢固树立助困育人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构建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岗位体系,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使学生的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既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又促进了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不断出新,已初步形成了以校内固定岗位为重点,以公益家教和教授助手为特色的勤工助学岗位体系。岗位数量也由原来的几百个增加到了现在的一千五百个左右,每年劳动报酬的发放总额达300多万元。

 (五) 社会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关爱无处不在

    为拓宽对贫困生资助渠道,学校还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多方筹措社会助学金。目前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陈泽盛助学金” 、“黄乾亨奖助学金” 、“华夏银行助学金” 、“法大八一级捐助母校奖学金”、“法大八二级捐助母校奖学金” 、“法大八八级捐助母校奖学金”、“法大九一级捐助母校特困生奖学金”、“雅地阳光奖学金”、“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奖学金”、“宋振亮助学金”、 未来集团奖学金、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奖学金、北京泰华集团公益基金、《撒旦计划》剧组助学金、“新长城资助项目”、红十字会等资助项目。2004年至2006年共发放助学金400余万元。

    此外,学校还定期为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元旦补助、春节补助、过冬补助和就业补助,并为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四、积极开展实践拓展活动 为贫困生自强成才提供平台

    在经济上帮助贫困学生的同时,学校还注意把资助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为受助学生的成才搭建平台,通过各级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和培训,坚持将经济资助和锻造学生思想品德、提高实践能力结合起来,积极为贫困家庭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其综合素质,促使其健康成才。

    2003年12月,在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帮助下,我校成立了以受助学生为主体的学生社团组织——自强社。自强社以“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为宗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公益、志愿服务及英语、计算机培训等活动,提高受助学生的组织策划、外语及计算机应用等综合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受助贫困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方位的提高。中国政法大学自强社成立以来共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各种公益、志愿及参观、培训活动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们的成绩得到了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其他高校自强社的认可,2004年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自强社连续两次被评为“新长城优秀自强社”。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是我校贫困生组成的另一个学生社团。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共同为全校同学服务,使大家精神和物质“双解决”,是勤工助学中心的工作理念,也是中心工作宗旨——“服务他人需要,塑造自我灵魂”的体现。

    勤助工作的开展不仅要使贫困生“物质济困”,还要“精神脱贫”,从根本上落实“帮学济困、助学育人”的目的,建设贫困大学生的精神家园,使他们不仅能够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财富、完成学业,更要让他们树立自信自强、乐观向上的优良品格,成长成才。

    近年来,勤助中心一直在尝试着勤工助学文化的发展,举办了一系列有勤助特色的文化活动,唱响着勤工助学的文化新风,如“励志成才”电影节、“励志成才”系列讲座、“磨砺·感悟”征文大赛、“相约星期天·勤助专场文艺演出”等。

    我们通过自强社和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这样的平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的舞台,使他们开拓了视野、增强了信心、锻炼了能力,树立刻苦学习、报效祖国、贡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崇高志向,增强了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五、自强成才 硕果累累

    以2006届和2007届毕业生为例,通过学校资助完成学业的学生中,有215人考上了研究生,191人顺利就业,走上了工作岗位,7人出国留学,学校多方位的资助措施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在自强成才的贫困生中不乏令人感动的例子,比如我校刑事司法学院2003级江辉同学,来自闽北山区的一个贫困家庭,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他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了自己的学业。在读书期间,他两次获校一等奖学金,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获第三届“学术十星”,第三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级三等奖。在2006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被评为“2006年度感动法大人物”。 2006年6月提前一年毕业,并通过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被全国人大录用。再如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3级张海洪同学,来自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一个贫困家庭,母亲因病去世,父亲靠打工赚钱养家,并同时供三个孩子读大学。大学期间,通过学校公益家教、兼职、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维持生活,从不向家里伸手要钱。大一和大二两年内为了赚取生活费,她放弃了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在外打工。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刻苦学习,自信自立,在2006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被评为“2006年度感动法大人物”,2007年成功考取了北京大学研究生。还有我校人文学院2002级张双华同学, 来自黑龙江省青冈县的一个贫困农村家庭。大学期间,他通过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刘国基助学金来解决生活费。曾获校三等奖学金,校优秀团干部,多次获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自强社第一任社长、人文学院团总支书记。作为大学生,他自立自强,乐观上进;作为党员,他勇作先锋,甘于奉献;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他勤奋认真,开拓创新。在2006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被评为“2006年度感动法大人物”,2006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大庆石油管理局文化集团工作,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以上三名同学仅仅是我校贫困生自强自立,健康成才的一个缩影,其实每一名取得成绩的贫困生都有着令人感动的奋斗经历,他们自强成才的事例激励着在校贫困生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和进取的精神面对困难和挫折,在困境中砥砺意志,在他们的心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坚强的信念,那就是“怀感恩之心,走自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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