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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修养与制度约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两翼

2009年04月08日 00:00  点击:[]

自我修养与制度约束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两翼[①]

赵庆杰

摘要: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需要内因与外因的相互结合,需要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加强共产党员自身的自我修养与建立健全对共产党员的制度约束机制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两翼。

关键词:先进性   自我修养   制度约束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我们党已经拥有7000多万党员。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所处的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党员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党员队伍是适应这些要求的,是有战斗力的。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在突发事件、关键时刻的考验面前,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是,在党员队伍中也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会提出不同的措施和方法,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自我修养与制度约束,即内因与外因,自觉与强制,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

一、加强党员的自我修养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这一原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也是适用的。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首先要靠每一个党员自身的努力,充分发挥党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加强共产党员自身的修养。“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养熏陶。”中国古代的许多政治家、思想家都非常强调人的修养。比如孔子就曾表示,他对于人们的道德品质所经常忧虑的就在于“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论语·述而》),他认为要成为“君子”,不仅应当“修己以敬”,而且应当“修己以安人”,以至于“修己以安百姓”。认为只有修养成高尚的品德,才能使百姓得到安定。秦汉之际成书的《大学》更是把“正心”、“诚意”、“修身”提到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度,强调“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我们共产党人坚持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但并不否认修养的积极作用。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首先要加强理论修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理论指南,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列宁说过:“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②]。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一个人的正确世界观也不能自发产生,而是来自于科学理论指导。一些人之所以会经不起执政、改革开放的考验,在新形势下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鉴别力、免疫力,严重的甚至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等思想的俘虏,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先进的思想武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没有形成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因此,增强共产党员的理论修养和党性意识,是保持先进性的基础。

加强理论修养的途径就是学习, 学习能使人明理,学习能使人识道,学习能使人豁达。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学习不仅可以增长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而且可以充实精神世界,修养道德情操”。一个人学习的过程,就是自我修养提高的过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要辨识黑白良莠,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自觉学习党的章程、相关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不做违背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事。

    其次,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共产党员自身的道德修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古往今来,有所作为的为政者无不重视道德修养、品质历练。不修官德,品行不端,难以服众。加强共产党员的道德修养是保持先进性的题中应有之义。所谓道德修养,主要是个体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等行为活动,以及经过这种努力所形成的相应道德情操和达到的道德境界。道德修养贵在自觉自律,没有高度的自觉性,道德修养不但可能成为无谓之举,甚至可能成为自欺欺人之谈。而“自律”,按照康德的道德义务论观点来理解,就是主体为自己“立法”,自我约束,自我限制,是道德主体对自己所立的道德法则的自觉遵从。马克思也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自我修养就是主体精神自律的重要表现形式。我国古代社会十分注重个人道德的自我修养,重视“内省”、“自讼”、“慎独”的修养方法,《论语》中的“吾日三省吾身”就是对自己行为的内心审查。旨在发挥人的主动性,在自己内心深处用道德标准检查、反省,找出病灶并加以克制。“慎独”强调的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即使没有人监督,也能恪守自己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伦理法则。“慎独”的修养方法诉诸人们高度的道德觉悟和自觉精神,能够很好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就能锻炼人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主宰精神,真正使道德修养成为为我的而不是为人的,从而达到较高的道德境界。共产党员个人的德性养成主要依靠自我修养,以健全自身的道德人格为目标。所谓人格,就是指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道德人格是主体将社会德性内化的结果,是一个人内在精神和道德品质的统一,是主体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是内在人格价值与外在社会价值、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内在统一。共产党员通过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共产党员只有健全自身的道德人格,才能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地位观、权力观,筑起抵挡腐败的道德堤坝和精神堡垒。

二、完善制度约束机制

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道德素质,仅靠自觉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强调自觉进行自我修养对自律较强的人有效,而对缺乏自律或自律不强的人却无效或收效甚微。因此,必须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外在的规范和约束力达到教育目的。所谓他律,就是主体的选择依赖于外在的规范,并不是出于主体自身的意愿。这就要求在强调自我修养的同时,需要辅之以各种严格的制度,使道德规范的倡导性、自律性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对外在行为的严格要求,可使其实现道德境界的升华。只有把自我修养和制度强制结合起来,才可使党员的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可使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建设走上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新路子。

之所以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这是由制度本身的特性决定的。制度是什么?诺思认为制度是人为设计的各种约束,它由正式约束(如规则、法律、宪法)和非正式约束(如行为规范、习俗、自愿遵守的行为准则)所构成[③];罗尔斯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④]米德认为:“社会制度就是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形式或群体活动形式。”[⑤]奥唐奈认为:“制度是规则化的行为模式。”[⑥]不论学者们怎样理解制度,制度追根究底是一种人为的设计,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正式规范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通过某种权威机构来维系的社会活动模式。这里所讲的制度主要是指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化、定型化的行为交往方式的设计与安排,而非指标志社会根本性质的制度。在科斯、布坎南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任何一个与社会相悖的现象出现,其终极原因都应该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中去寻找,而不应该仅仅从个人行为中去寻找。因为在既定的制度下,每个人行动的自由度是一定的,制度通过一系列设定规定了人的活动的选择集。通过选择集,独立的交往行为者形成特定的交往形式。依靠各自应该的交往形式,人们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作出正确的预测,并产生特定的结果。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为人们行为习惯的养成提供了环境,在该环境中,一种行为能够大量地反复地出现,人们预期到它的出现,赞赏它并对与之相悖的行为加以反对,对犯规者给予惩罚。于是,制度安排下的行为便会由不适而习惯,由习惯而自然,达到“行为养成”。

重视制度建设,是我们党在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以后,对党的建设取得的深刻认识,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邓小平同志一再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要求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在“七一”讲话中,他再次重申:“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新形势下,我们党的思想建设要不断进步,理论创新要真正实现,必须有制度上的切实保证;组织建设所取得的全部成果,民主集中制的日臻完善,都要在制度上体现出来;作风建设要落到实处,反腐倡廉要抓住根本,必须在制度上严密规范。制度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和根本。可喜的是,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1997年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总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2004年2月又向社会公布等,这都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从此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在当前及今后的发展中,我们更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把党的各方面建设都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争取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的进展、新的收获。

由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定要首先在制度和体制上下功夫,不断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公正与否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社会公正优先于个体善,个人的美德、情感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才能形成。如果说个人负有支持制度的义务,那么制度必须首先是公正的或接近公正的。对党员和干部个人,我们当然要讲奉献,不能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不能要求自己做每一件事都要得到回报。但作为整体的制度和机制,从其设计与安排的角度而言,不能不讲公正,不能不讲赏罚。在一种合理公正的制度安排下,个人不需要去斤斤计较利益得失,公正的制度会保证公平与正义,集体性的制度本身会发挥担保作用,使得在总体上达到权利与义务,奉献与回报的平衡。

相信,通过每一位共产党员的自我修养与党的公正的制度机制的有机结合,共产党员的思想、行动,就能朝着先进的方向展开和发展,逐步养成先进的思想品格和价值观念,进而使这种先进性成为党员思维和行动的习惯。这样,不仅每一个党员的先进性有了保证,党的整体的先进性也有了保证。

参考文献

[1]吴若兰、邹志坚:《加强党员思想道德教育》,载《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6期。

[2]雷庆娥:《道德情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基础》,载《学习导报》2005年第6期。

[3]李忠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靠什么保持》,载《人民论坛》2005年第1期。



[①] 本文曾在中国政法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论文奖。

[②] 《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2页。

[③]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73页。

[④] 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页。

[⑤] 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页。

[⑥] 奥唐奈:“论委任制民主”,刘军宁:《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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