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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总流程

2015年03月20日 00:00  点击:[]

 

序号

阶 段

步    骤

要  求

1

 申
 请
 入
 党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年满18周岁

2

党支部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3

上级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谈话

4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团员由团组织推优、非团员由党员推荐

党员推荐应由2名以上正式党员共同提出;书面

5

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段时间

6

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

设党总支的逐级报送

7

党支部通知本人,指定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培养联系人为2名正式党员

8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9

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至少每3个月一次;书面

10

培养联系人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定期考察;
 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培养联系人每2-3个月谈话、填写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察、填写一次

11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支部委员会提出发展对象人选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

12

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设党总支的逐级报送

13

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为2名正式党员

14

政治审查

函调、外调材料应当由基层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政治部门出具

15

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

16

党支部准备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

共9项

17

党支部将入党材料报院级党委、党总支审查;
 直属党支部直接进行审查

19

审查通过后,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公示表》,经上级党委盖章后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支部委员会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21

审查合格的,报上级党委预审

22

上级党委将预审结果通知党支部

书面

23

党支部将预审结果通知、《发展对象公示表》通过党务秘书报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均可为复印件

24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25

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26

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实际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必须过半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无记名投票表决;逐个讨论、表决

27

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的材料、预审结果通知、票决情况汇总表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进行审议,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28

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29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并通知党支部

3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6个月);集体讨论和表决;逐个审议、表决

30

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1

院级党委审批的报组织部备案;
 校党委审批的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备案

填写《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报组织部备案

32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
 考
 察
 和
 转
 正

党组织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发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33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必须面向党旗

34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

转正前至少参加1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预备期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入党介绍人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每3个月一次

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入党介绍人汇报

每3个月一次

党支部审查、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预备期满前

35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前(一般提前1个月);书面

党小组提出意见

预备期满后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支部委员会审查,报上级党组织

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名义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预备期满后应当及时讨论;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相同

36

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的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票决情况汇总表,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转正,但应当进行审议,再报上级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应提交说明材料

37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并通知党支部

3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6个月);集体讨论和表决;逐个审议、表决

38

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

39

院级党委报组织部备案

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报组织部备案

40

党支部将《实施细则》第49条规定的材料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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