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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校第1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法大组发[2021]23号)

2021年05月25日 15:40  点击:[]

各院级党组织,各分党校:

按照《关于举办党校第1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党校定于529-30日组织第1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529日(周六) 9:30-11:30

2021530日(周日) 18:00-20:00(缓考)

二、考试地点(详见附件1考务安排)

昌平校区:致公楼

学院路校区:综合图书楼

三、考试范围

试题库及“全国大学生入党在线培训平台”必修课程

四、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完成线上课程学习的学员可以参加考试。参考学员应带好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按照考场安排准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擅自调换考场。

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学员本人向分党校提出申请,分党校根据党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认为确有必要请假缓考的,由分党校在考试前统一向党校报告本院缓考名单及原因说明。

未通过分党校履行申请手续、或分党校未报告名单的,按缺考处理

五、资格条件

参加结业考试的条件为:

1.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

2.修完“全国大学生入党在线培训平台”要求的课程、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并完成理论测试。524之前尚未完成“理论测试”和心得体会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没有受到行政、团纪处分或者处分已经撤销。

六、成绩复核

学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向所属学院党务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试卷成绩复查登记表》(见附件2)。

2.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院党务秘书与党校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试卷成绩复查,并共同签字确认。

3.试卷复查结束后,学院党务秘书应负责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成绩如有变动,党校会及时录入更正的成绩。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校党委党校做好报名、组织等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

联 系 人:刘梦奇 张聪琦

联系电话:58909481


附件:

1.考务安排

2.成绩复查登记表

党校办公室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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