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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党发〔2014〕24号:关于做好党务秘书集中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29日 00:0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切实加强学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专兼职组织员队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务秘书集中聘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党务秘书岗位设置原则

分党委、党总支设置专职党务秘书,直属党支部设置兼职党务秘书。

二、岗位设置

16个分党委和3个党总支设置专职党务秘书岗位,5个直属党支部设置兼职党务秘书岗位,每岗1人。党务秘书为专职管理人员,不单独增设本单位编制。(具体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聘任条件

专兼职党务秘书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掌握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丰富的高校党务工作经验;(3)党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4)热爱党务工作;(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党龄。

四、级别待遇

专职党务秘书为正科级领导岗位,实际级别根据聘任人员的条件确定,享受实职待遇;兼职党务秘书不设行政级别,不享受待遇。

五、聘期

专兼职党务秘书的聘期均为四年。

六、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10月10日前):动员部署

校党委发布文件、统一部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内传达文件、动员准备。

(二)第二阶段(10月11-17日):组织聘任

1.报名。竞聘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党务秘书岗位申请表》,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名。

2.资格审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竞聘人进行资格审查。

3.提出聘任意见。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委组织部提出聘任人选意见。

(三)第三阶段(10月18日-11月15日):审核聘任

1.党委组织部对聘任意见进行汇总、审核。

2.党委组织部形成聘任结果意见,报请书记办公会审议批准。

(四)第四阶段:公示聘任结果、正式聘任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处级以下非教学科研岗位换届聘任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4]101号)执行。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党务秘书岗位设置表.doc

     2.中国政法大学党务秘书岗位申请表.doc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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