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切实加强学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专兼职组织员队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务秘书集中聘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党务秘书岗位设置原则
分党委、党总支设置专职党务秘书,直属党支部设置兼职党务秘书。
二、岗位设置
16个分党委和3个党总支设置专职党务秘书岗位,5个直属党支部设置兼职党务秘书岗位,每岗1人。党务秘书为专职管理人员,不单独增设本单位编制。(具体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聘任条件
专兼职党务秘书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掌握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丰富的高校党务工作经验;(3)党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4)热爱党务工作;(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党龄。
四、级别待遇
专职党务秘书为正科级领导岗位,实际级别根据聘任人员的条件确定,享受实职待遇;兼职党务秘书不设行政级别,不享受待遇。
五、聘期
专兼职党务秘书的聘期均为四年。
六、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10月10日前):动员部署
校党委发布文件、统一部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内传达文件、动员准备。
(二)第二阶段(10月11-17日):组织聘任
1.报名。竞聘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党务秘书岗位申请表》,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名。
2.资格审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竞聘人进行资格审查。
3.提出聘任意见。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委组织部提出聘任人选意见。
(三)第三阶段(10月18日-11月15日):审核聘任
1.党委组织部对聘任意见进行汇总、审核。
2.党委组织部形成聘任结果意见,报请书记办公会审议批准。
(四)第四阶段:公示聘任结果、正式聘任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处级以下非教学科研岗位换届聘任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4]101号)执行。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党务秘书岗位设置表.doc
2.
中国政法大学党务秘书岗位申请表.doc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