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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11-12-08 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按照校党委《关于开展“提高办学质量促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高办学质量促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树形象”活动相关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1、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各级党组织根据此前下发的《关于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通知》,按照《通知》中有关检查标准、方式,进行自查和检查。 2、开展创先争优专题讨论活动情况。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标准讨论和“服务人民群众树形象”专题讨论活动。教师党支部还应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讨论活动。 3、开展落实公开承诺工作的情况。各党支部对照本单位和所属党员公开承诺书,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和所属党支部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情况。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或岗位特色。在校内,各教师、行政、学生党支部之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在校外,通过与农村、企业、社区党组织结对子的方式,搭建更多的特色服务活动平台,继续做好“红色1+1”活动。 5、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情况。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一个党支部情况。本学期落实“三个一”的情况,即参加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一次调研走访,进行一次领导点评。 6、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师生的主题,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开展争创管理服务示范岗、师生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等活动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党支部结合检查内容,对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分党委、党总支提交工作情况总结。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检查。 3、校党委将组织安排检查工作小组,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其他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工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与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12月16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向党委组织部提交自查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zzb@cupl.edu.cn,不需要纸制版)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根据自查情况报告模板的要求,对所属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58909062 附件:创先争优活动自查情况报告模板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2月8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按照校党委《关于开展“提高办学质量促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高办学质量促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树形象”活动相关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1、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各级党组织根据此前下发的《关于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通知》,按照《通知》中有关检查标准、方式,进行自查和检查。
2、开展创先争优专题讨论活动情况。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标准讨论和“服务人民群众树形象”专题讨论活动。教师党支部还应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讨论活动。
3、开展落实公开承诺工作的情况。各党支部对照本单位和所属党员公开承诺书,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和所属党支部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情况。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或岗位特色。在校内,各教师、行政、学生党支部之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在校外,通过与农村、企业、社区党组织结对子的方式,搭建更多的特色服务活动平台,继续做好“红色1+1”活动。
5、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情况。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一个党支部情况。本学期落实“三个一”的情况,即参加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一次调研走访,进行一次领导点评。
6、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师生的主题,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开展争创管理服务示范岗、师生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等活动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党支部结合检查内容,对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分党委、党总支提交工作情况总结。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检查。
3、校党委将组织安排检查工作小组,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其他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工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与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12月16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向党委组织部提交自查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zzb@cupl.edu.cn,不需要纸制版)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根据自查情况报告模板的要求,对所属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58909062
附件:创先争优活动自查情况报告模板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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