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07日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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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11-11-07 阅读数: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2010年5月,我校党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了《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法大党发〔2010〕16号)。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全校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创造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校党委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一)对党组织的检查标准 根据《实施方案》中对党组织提出的任务目标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途径、制度等要求,对下属党组织进行检查。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目标:构建全方位的学习体系,建立完善的学习机制和制度,通过学习,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检查的重点内容: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关制度的情况,创新和完善学习方法、途径和阵地的情况。 (二)对党员的检查标准 各级党组织以《实施方案》对党员学习的任务目标、形式、内容和学时的要求,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1、党员个人目标:提升学习自觉性,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形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的知识框架;增强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本领。 2、学习形式:包括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如主题学习、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 3、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上级党组织、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等。 4、学时要求:每年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包括在“中国政法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的40学时),党支部书记不少于40学时,教职工党员不少于24学时(其中可以包括在“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的12学时,网址是dy.bjedu.cn,用户名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123),新党员不少于24学时,学生党员不少于16学时。 二、检查方式 (一)各党支部对所属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报分党委、党总支核查备案。 (二)各党支部对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分党委、党总支提交工作总结。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检查,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 (四)校党委将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其他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参照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活动情况统计》的形式,梳理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学习活动,提供各党支部和党员参考。 2、各党支部要梳理所组织的学习活动,并确定学时。师生党员参加校外其他类型培训的,需要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由所在党支部确定是否计入学时。 3、每个党员要认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党员教育培训登记表》,如实反应参加学习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学时。 4、12月9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 附件1:实施方案.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活动情况统计.doc 附件3:推荐书目和登记表.doc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1月7日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2010年5月,我校党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了《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法大党发〔2010〕16号)。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全校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创造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校党委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一)对党组织的检查标准
根据《实施方案》中对党组织提出的任务目标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途径、制度等要求,对下属党组织进行检查。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目标:构建全方位的学习体系,建立完善的学习机制和制度,通过学习,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检查的重点内容: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关制度的情况,创新和完善学习方法、途径和阵地的情况。
(二)对党员的检查标准
各级党组织以《实施方案》对党员学习的任务目标、形式、内容和学时的要求,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1、党员个人目标:提升学习自觉性,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形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的知识框架;增强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本领。
2、学习形式:包括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如主题学习、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
3、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上级党组织、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等。
4、学时要求:每年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包括在“中国政法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的40学时),党支部书记不少于40学时,教职工党员不少于24学时(其中可以包括在“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的12学时,网址是dy.bjedu.cn,用户名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123),新党员不少于24学时,学生党员不少于16学时。
二、检查方式
(一)各党支部对所属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报分党委、党总支核查备案。
(二)各党支部对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分党委、党总支提交工作总结。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检查,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
(四)校党委将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其他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参照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活动情况统计》的形式,梳理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学习活动,提供各党支部和党员参考。
2、各党支部要梳理所组织的学习活动,并确定学时。师生党员参加校外其他类型培训的,需要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由所在党支部确定是否计入学时。
3、每个党员要认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党员教育培训登记表》,如实反应参加学习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学时。
4、12月9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
附件1:实施方案.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活动情况统计.doc
附件3:推荐书目和登记表.doc
2011年11月7日
上一条:关于检查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党校关于举办2011级本科生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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