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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11-03-14 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表彰近两年来在我校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党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校党委批准成立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分党委(党总支)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与评选。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学生党员党龄在1年以上,教工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 4.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从事党务工作累计时间在3年以上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委员及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党组织自身建设成绩明显。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道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4.坚持科学发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党员意识强,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师生创造一流业绩。 3.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师生学习的榜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2. 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中,紧密联系实际,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重大活动中积极认真,踏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4个。 2.先进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共34个。 3.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党员50名、学生党员40名。 4.优秀党务工作者:25名。 四、推荐方法与名额分配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可推荐其他单位,也可自荐本单位,名额不限。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详见《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五、评选步骤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党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并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确定本部门的推荐人选。 2.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 3.校党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推荐初步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4.组织学习宣传,“七一”前夕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进行表彰。 六、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31日前将参加校内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 另外,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要求,我校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参加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北京高校评优推荐人选,并于3月16日前将附件中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推荐审批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只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zzb@cupl.edu.cn,文件名称为“某某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优推荐材料”。 2.填表要求 《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1000字左右为宜。 《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包括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先进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信息汇总四个工作表,主要事迹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所属党员做好推荐工作。 2.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程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实事求是,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考验。 3.讲求工作实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附件:1.《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1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表彰近两年来在我校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党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校党委批准成立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分党委(党总支)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与评选。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学生党员党龄在1年以上,教工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
4.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从事党务工作累计时间在3年以上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委员及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党组织自身建设成绩明显。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道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4.坚持科学发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党员意识强,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师生创造一流业绩。
3.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师生学习的榜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2. 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中,紧密联系实际,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重大活动中积极认真,踏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4个。
2.先进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共34个。
3.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党员50名、学生党员40名。
4.优秀党务工作者:25名。
四、推荐方法与名额分配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可推荐其他单位,也可自荐本单位,名额不限。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详见《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五、评选步骤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党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并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确定本部门的推荐人选。
2.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
3.校党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推荐初步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4.组织学习宣传,“七一”前夕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进行表彰。
六、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31日前将参加校内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
另外,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要求,我校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参加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北京高校评优推荐人选,并于3月16日前将附件中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推荐审批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只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zzb@cupl.edu.cn,文件名称为“某某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优推荐材料”。
2.填表要求
《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1000字左右为宜。
《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包括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先进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信息汇总四个工作表,主要事迹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所属党员做好推荐工作。
2.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程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实事求是,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考验。
3.讲求工作实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附件:1.《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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