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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

2008年09月19日 00:00  点击:[]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共北京市委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先后作出《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对我校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具有具体而现实的指导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校各级党组织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创造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必要性
(一)新的形势下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
我校是国家政法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依法治国方略和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神圣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实现途径、学生培养模式和校内外生活空间、党员队伍的自身结构与发展建设都产生了新的变化,这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全校各级党组织都必须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使党组织的工作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相结合,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思路与形式,使党的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继承传统,开拓创新,推动全校党建工作不断前进
中国政法大学具有良好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和基础。多年来,校党委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方式和新途径,积累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先后推出并实施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十大工程”、“八大样板”、“德育新体系”、“党建新体系”等党建创新项目,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了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教育教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也面临着多方面的、严峻的考验和复杂的、艰巨的任务。
目前,学校党组织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不适应的问题及与保持党的先进性不适应的问题。例如,有的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的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党组织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有的党组织与群众联系不密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无法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个别党组织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学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与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破坏了党组织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的形象和地位,影响着学校事业的发展。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继承和发扬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十大工程”、“八大样板”,不断完善党建新体系和德育新体系,对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工作方式、自身建设、工作条件等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使学校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前进的政治核心,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堡垒。
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指导原则
(一)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原则。紧密结合新形势下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实际,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思想,以党建工作创新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以党支部为基层党建创新重点的原则。党支部是校党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基层党建创新的重要主体。要坚持把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创新的重点,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党支部工作的创新,促进学校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类型党组织和不同党员群体的特点,特别是根据学生党员和学生党组织的特殊性,把握需求,分类指导,形成不同类型党组织的鲜明特色,全方位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四)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全面总结校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多年来党建工作的基本经验,根据形势、任务、队伍及环境等方面的变化,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规律、特点和变化,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内容、方式和手段,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五)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要立足现在,着眼未来,从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领导,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完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出发,积极推进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努力探索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党内规定、适合学校特点、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形成保证组织集体先进、党员个人先锋的常态机制。
三、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领导和指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校党委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做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工作,由党的工作部门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好落实工作,上下联动,党政互动,结合学校实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将基层党建创新作为今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切入点,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将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落到实处。
(二)开展党建研究,积极探索实践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理论专业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培养党建研究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形成研究党建、推进党建、创新党建的良性环境与氛围,增强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鼓励首创精神,认真总结、提炼基层党建创新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运用典型经验推进整体工作。
(三)落实评价体系,参与“达标创优”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加强考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标准为抓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力争实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优秀的目标。
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主要任务和基本途径
(一)明确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1、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明确新形势下学校各级党组织工作与社会发展、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利益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广大师生共同奋斗上,办人民满意的大学,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构建和谐校园,共同推进法科强校的建设。
2、巩固发展党员和广大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师生;努力弘扬先进的学校精神和办学理念,加强师德学风建设,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坚持共同理想,整合共同利益,引领共同目标,动员共同创造,实现共同发展。
3、动员组织党员和广大师生推进经济、社会进步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确定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和师生共同利益的发展目标和思路,把握发展方向,增强发展动力,实现学校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4、按照“加强党的领导、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不断完善其职能;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继续完善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措施。
5、把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健全师生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不断加强服务组织建设,创新服务机制,丰富服务方式,把服务师生、教育师生、组织师生有机结合起来。
(二)明确工作定位,改进工作方式
1、发挥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权,保证行政、群团组织和党组织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协调统一,支持行政、群团组织依法循章工作。
2、发挥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学院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学院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实行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交叉任职”制。按照“统分结合、协调制约、运行有序、简便易行”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由学院党委牵头建立具体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保证党组织在本单位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完善院务会议制度及其议事规则,通过院务会议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所在单位的重要问题讨论与决策。通过加强与改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挥党内民主,主动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等途径,加强党支部的自我建设与完善,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机制,保证和推动中心工作。完善决策机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原则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决策过程及结果充分体现师生的要求;完善组织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突出党组织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思想、组织和人才保证作用;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整合党组织与行政、群团组织资源,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完善民主机制,有机衔接党内民主制度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机制,把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满足师生实际需求有机统一,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三)增强服务功能
1、建立和完善服务社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社会的功能。利用学校在政治、法律等人文社科知识的优势,大力推进知识创新,建立以党员和共青团员为骨干的志愿者队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师生深入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文化与法律服务和支教、助老、助残、助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2、健全师生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民意反馈制度,通过接待日、座谈会、通报会、定期调研、定点联系等多种方式建立和疏通上下级之间、党组织、党员与广大师生的沟通协商渠道,倾听师生意见,了解师生需求,反映师生愿望,及时解决、向上反映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无法解决的进行说服解释。通过民主协商和平等对话等形式,增进沟通与了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建设和谐校园。
3、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着眼于师生的成长与发展,党政密切配合,营造以文为本、科学和谐的发展环境,创造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解除师生后顾之忧,以良好的氛围吸引人,以崇高的事业凝聚人。
(四)扩大党内民主
1、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和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按上级要求逐步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2、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尊重党员权利,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动员和组织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校党委每年至少向党员报告一次党建和学校改革发展工作。在党代会代表、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列席校党委常委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党内外群众列席分党委(党总支)会议及党支部委员会议的制度。
3、建立党的代表大会提案制度。发挥党代表同师生联系紧密,听取和反映党员和师生意见和建议便利及时的优势,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及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案的处理与回复机制。
4、完善党内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下级党组织评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每两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坚持党的组织生活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的先锋战士,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
2、健全学习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员学习的组织,强化对党员的培训,健全党员学习机制,优化党员学习氛围。针对师生特点,积极组织党员自学和讨论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在学习培训中的引领作用,建立述学、考学、评学等检查考核措施,营造终身学习的团队环境。
3、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与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经常性组织生活至少每月一次,每学期初或期末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以学习为主的集中组织生活,确保党员每年的理论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校党委、党校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通过报告会、讲座等方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
4、丰富组织生活的活动内容与载体。根据学校实际与党组织、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的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活动,以推动党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和全面成长,促进中心工作的开展;结合专业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组织生活的形式创新,开展组织活动立项及主题党日、优秀党日评比活动;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开辟党员网上学习交流平台,探索网络教育新形式;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落实学生党支部指导教师制度,选拔优秀教师党员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多种形式的支部共建活动,拓展师生联系的渠道和领域。
5、合理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组织体系的变化,做到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同步建立,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同步配备,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同步制定,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工作同步开展。加强学生党组织建设,坚持以班级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同时在博士生党员中试点按专业设置党支部,逐步以党员梯队建设形式建立研究生党支部;探索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团、学科等领域开展党组织活动的新方式,扩大党的组织部和工作覆盖面。
(六)建设高素质的党的工作队伍
1、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 及“教育专家和管理专家”两个标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把握全局、保证发展、协调利益、服务群众的依法治校的能力,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群众拥护的校院两级领导集体。
2、加强支委会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教工党支部书记应享受同级行政领导干部待遇,可兼任行政副职。校党委每年根据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指导和促进党支部书记更好地开展工作。
3、重视党的工作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办事公正、廉洁自律的同志从事党的工作,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党务工作队伍;加强岗位培训,推动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党务干部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加强党建督导员队伍建设。通过督导员的工作,增强校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状况,了解和反映党员及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切实落实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公示制度、联系人制度;改进党校教学方式,发挥二级党校作用,完善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和校党委三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体系;扶持学生理论社团建设,加强红色网站建设,不断拓宽积极分子培训途径,提高积极分子培养水平。
2、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发展标准,适当把握发展比例,重点考察发展对象思想政治、入党动机、实际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审查各种材料,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质量。
3、加大对青年知识分子的工作力度。做好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特别要重视在青年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在党员队伍中培养学术骨干;发挥党员专家教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青年教师业务成长和政治成长。
4、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组织员队伍,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专职组织员,每个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专职组织员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及《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选聘,享受实职待遇。聘请学生辅导员及有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兼职组织员,发挥他们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指导、考察和把关的作用,通过谈话、审查有关资料等,促进发展对象思想政治上的成长和提高。
(八)改善工作环境
1、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校党委每两年一次、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一次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推进学校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和突出业绩,在校内营造重视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学校工作中建立荣誉感,增强自豪感。
2、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不断探索和创新。学校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确定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完善干部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党的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设立“党建创新奖”,每两年评比一次,对年度内在党的理论研究与党建实际工作中的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3、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要关心党务工作干部及分党委(党总支)干部、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和党建督导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对于工作中的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并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要在生活待遇等方面对其给予保障,使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信任,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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