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法大党发〔2015〕22号),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科研单位党委、社会学院党委和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党总支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入党积极分子及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1年11月20日、21日开班。
在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指导下,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分党校将通过线上集中授课、线上分组讨论、社会实践以及学员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六个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教育,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培训班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形式
(一)线上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11月20日(周六)上午9:00-10:30、10:40-12:10,企业微信直播(参见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11月20日(周六)上午9:00-10:30、10:40-12:10;11月21日(周日)上午9:00-10:30、10:40-12:10,企业微信直播(参见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3.本次线上集中授课不设签到环节,请所有学员认真做好听课笔记,本次培训以学员所作笔记为考勤依据。
(二)线上分组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11月20日(周六)下午14:00-15:30,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指定的小组长事先订好腾讯会议室,各位小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由联合分党校提供的纸质版《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表)。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11月20日(周六)下午14:00-15:30,11月21日(周日)下午14:00-15:30,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指定的小组长事先订好腾讯会议室,各位小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由联合分党校提供的纸质版《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表)。
(三)社会实践:实践内容及地点由联合分党校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本院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学员自学: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结合当天所学内容进行自学。
二、组织分工
1.联合分党校组织党校教师进行线上集中授课。
2.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院学员报名和社会实践工作,配合联合分党校进行考勤管理。组织集体讨论交流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指定的小组长订好腾讯会议,负责组织安排。
三、考核评价
1.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于11月18日下午17:00之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批准。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四、工作要求
1.各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院党委(党总支)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各院党委(党总支)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五、负责人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承办本期联合分党校培训班,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其他学院党委(党总支)协助,由各学院党务秘书协调本学院相关事宜。
联 系 人:金 璐
联系方式:58909578
电子邮箱:jinlu0701@163.com
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3: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培训班 学习听课记录表
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3期培训班 分组讨论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