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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法大组发[2021]33号)

2021年09月25日 15:29  点击:[]

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党组的整体部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学校继续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以下简称“科左中旗”)定点帮扶工作任务,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定点帮扶工作任务,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组织优势,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融合,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各级党组织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形式,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及学校党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组织振兴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定点帮扶工作2021年实施方案》《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乡村振兴创新试验工作方案》《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定点帮扶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支部共建、院村共建等形式,深入了解科左中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重点难题,提出帮扶措施。紧密围绕乡村治理目标,发挥单位人才和专业优势,建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三、推动产业发展

各级党组织要挖掘自身潜力和社会资源,帮助解决科左中旗产业发展和农副产品销售难题,联系专家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引进优质项目、优势资源和建设资金,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四、发挥先锋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组织动员他们参与思想教育、政策宣传、捐款捐物等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学校乡村振兴助农超市,动员党员参与消费帮扶活动,为脱贫地区产业兴旺贡献力量。(学校乡村振兴助农超市地点:1.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B4大厅;联系人:崔宇轩;联系电话:010-589030042.昌平校区军都服务楼2205;联系人:李奕成;联系电话:010- 58909740。)

五、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要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实施和推进。党组织书记作为开展帮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切实做好帮扶计划、组织、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跟进,处级干部要带头参加帮扶活动,广大党员要主动参与、争当帮扶表率。

六、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及时上报党组织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涌现的典型案例,从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时实新闻报道、美丽乡村展示、重要成果推广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总结凝练,充分展现学校定点帮扶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法治建设特色做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持续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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