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法大党发〔2015〕22号),外国语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科研单位党委、社会学院党委、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党总支和商学院党委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入党积极分子及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1年6月5日、6日开展授课。
在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指导下,经集体讨论研究,分党校将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社会实践以及学员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六个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教育,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由商学院党委负责承办。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6月5日(周六)上午9:00-11:10、下午14:00-15:30,昌平校区阶二和阶八。(参见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6月5日(周六)上午9:00-11:10、下午14:00-15:30,昌平校区阶一和阶二;6月6日(周日)上午8:00-10:30,下午14:30-16:00,昌平校区阶四。(参见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3.本次集中授课不设签到环节,请所有学员按照指定座位就坐,每个座位处会由联合分党校提供纸质版《学习听课记录表》。
(二)分组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6月5日(周六)下午15:40-17:10,由联合分党校统一安排教室,由各学院党委指定的小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参见附件3: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分组讨论地点)并填写由联合分党校提供的纸质版《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表)。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6月5日(周六)下午15:40-17:10,6月6日(周日)上午10:40-12:10,由联合分党校统一安排教室,由各学院党委指定的小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由联合分党校提供的纸质版《分组讨论记录表》。
(三)社会实践:实践内容及地点由联合分党校的各学院党委根据本院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学员自学: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结合当天所学内容进行自学。
二、组织分工
1.联合分党校组织党校教师进行集中授课。
2.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党委负责本院学员报名和社会实践工作,配合联合分党校进行考勤管理。组织集体讨论交流由联合分党校统一安排教室,由各学院党委指定的小组长负责组织安排。
三、考核评价
1.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党委于6月4日下午16:00之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批准。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四、工作要求
1.各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院党委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各院党委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五、负责人员
商学院党委负责承办本期联合分党校培训班,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其他学院党委负责协助,由各学院党务秘书协调本学院相关事宜。
联 系 人:徐 庆
联系方式:58909485
电子邮箱:xuqing@cupl.edu.cn
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3: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 集中授课座位表
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 学习听课记录表
附件5: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 分组讨论记录表
附件6: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2期培训班 分组讨论地点
党校办公室
六院联合分党校
商学院党委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