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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法大组发〔2019〕34号)

2019年12月17日 15:20  点击:[]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在全校开展整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填报

1.教学、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应如实填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填报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字后,交校党委组织部。

2.校部机关、教辅单位、群团组织等非教学科研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已经填报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版)》的,如20191-12月有变更情形的,需要填写附件表格,如无变更,不必填写上表。

二、自查自纠

全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增强规范意识,避免出现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如果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要如实向校党委报告,并及时纠正整改。

三、纪律要求

各院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做好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填报工作。领导干部本人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防止错报、漏报。填报表经本人签字密封后,须于1225日(周三)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对不如实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联系人: 许天明

联系电话:58909061 58909099

地址:昌平校区主楼1204


附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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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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