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校党委的主题教育方案和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党员积极参与主题教育。
(一)主题党日
各级党组织结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根据自身实际和学科特色,开展以下主题党日活动。
1.开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要深入讨论如何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双一流”建设,使广大干部师生深刻领会“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把立德树人落实到教书育人各环节。(时限:10月底前)
2.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奋斗的我、最美的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通过开展活动,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时限:10月底前)
3.组织参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等。(自选)
(二)政治理论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0月底前,各院级党组织要依托分党校、校内外培训基地等,完成对党员及党支部书记的1次轮训工作。
(1)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学习材料已下发)。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通知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58/201909/t20190925_400803.html
(3)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自主安排其他学习内容
(三)党支部书记讲党课
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时限:10月底前)
(四)检视整改
由院级党组织统筹安排,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学校主题教育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检视整改。(时限:10月底前)
二、党员发展及管理
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各级党组织,根据《2019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表》,及时完成发展对象确定、入党材料准备等工作。
2.组织关系转接
院级党委根据规定做好新入职党员、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工作,转入党员的介绍信扫描件和《中国政法大学转入组织关系党员汇总表》(组织部网站“常用下载”专区),请于10月15日前发至组织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