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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法大组发〔2019〕11号)

2019年04月25日 09:21  点击:[]

各分党校、各位学员:

按照《关于党校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事宜的通知(法大组发[2019]10号)的要求,党校将于428日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428日晚18:3020:30

二、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昌平校区:阶二、阶三、阶四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地下201202203教室

三、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勤通过的学员可以参加考试。参考学员应带好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按照考场安排准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擅自调换考场。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学员本人向分党校提出申请,分党校根据党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认为确有必要请假缓考的,由分党校在考试前统一向党校报告本院缓考名单及原因说明。未通过分党校履行申请手续、或分党校未报告名单的,按缺考处理。

四、名单确认

1.根据缺勤反馈情况(部分学院),尽快进行核实,做好考试名单的确认工作。

2.请于426日下班前将缓考名单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cupl.edu.cn

3.缓考时间暂定56日晚1830,地点为昌平校区,请根据缓考安排及时报送缓考名单。

五、成绩复核

学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向所属学院党务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试卷成绩复查登记表》(见附件)。

2.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院党务秘书与党校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试卷成绩复查,并共同签字确认。

3.试卷复查结束后,学院党务秘书应负责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成绩如有变动,党校会及时录入更正的成绩。

 

联系人:刘梦奇

联系电话:58909481

 

附件:1.昌平校区考务安排

2.学院路校区考务安排

3.中国政法大学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成绩复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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