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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法大组发[2019]3号)

2019年03月01日 15:14  点击:[]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党建工作重要事项检查,现将相关补充通知及日常安排说明如下:

一、材料检查

1.检查时间:36-312

2.检查材料清单:

⑴材料目录;

2018年党委、党总支会议记录簿,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记录本;

2018年党支部工作手册;

⑷其他材料:相关制度、活动报道等支撑材料。具体清单以《党建工作重要事项检查项目清单》为准。

3.相关安排

材料检查安排

组别

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

检查组成员

相关要求

第一组

36

(周三)

法学院党委

校部机关党委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党委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金  璐

王超群

曾彬彬

于  佳

1.请受检查单位于检查当日上午将所有材料送至主楼A1205室。

2.检查组成员于检查当日下午两点在主楼A505室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第二组

37

(周四)

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

商学院党委

社会学院党委

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

韩萌萌

李昕瑶

李  琳

潘辰唯

第三组

38

(周五)

国际法学院党委

人文学院党委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图书馆党总支

科教部直属党支部

徐  庆

闫俊波

胡小波

第四组

311

(周一)

刑事司法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中欧法学院党委

后勤党委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

王文霞

张  絮

梅  柳

第五组

312

(周二)

离退休干部党委

法律硕士学院党委

比较法学研究院党委

证据科学研究院党委

科研单位党委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出版社直属党支部

郎燕峰

沈  来

杨明荃

赵乐乐

受检查单位于检查当日上午8:00将材料送至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5室。

二、座谈调研

座谈调研针对不同群体代表分别开展。包括: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代表、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和党员代表。

座谈调研时间将于311-15日进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霍梦晴;联系电话:5890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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