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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法大组发[2018]41号)

2018年12月11日 11:21  点击:[]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要求,学校拟于12月启动“党建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工作,现结合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创建世界一流法科强校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育创建首批“党建样板支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打造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党建品牌活动、形成可推广的党建工作案例,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1.培育对象。培育创建工作可面向不同主体开展,包括: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其中教工党支部是指非教学科研岗位的教职工党员队伍。

2.培育标准。根据教育部《“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及标准指南》(见附件1)创建目标,逐条深化。在建设周期内,培育一批在政治引领、规范建设、凝聚师生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的“党建样板支部”。

三、组织实施

“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将按照培育创建、申报认定、评优表彰三个步骤开展。

1.培育创建(201812-20197月)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专题研究培育创建工作,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从中确定培育对象。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对标《“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及标准指南》,明确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果。在培育建设周期内,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同时,要着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申报认定(20197月)

培育建设周期结束后,由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申报。学校组织进行考核评估,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党建样板支部”名单。

3.评优表彰(20197月)

20197月,学校将对党建样板支部”予以表彰及奖励。并从中选拔参评北京高校党建样板支部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工作,坚持对标建设,对标培育,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做好经费支持与人员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培育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霍梦晴

联系电话:58909064

附件:《“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及标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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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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