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首页 >> 部门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 补助申报的通知

2017年11月13日 11:12  点击:[]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教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学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推荐1人,由“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助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补助标准及发放时间

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在春节或“七一”前夕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请于11月17日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纸质一份)报组织部(昌平主楼1205室),电子版发送至zzb@cupl.edu.cn。

2.填写报送《申请表》注意事项:(1)表格应由院级党组织填写,写明是否同意,负责人要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2)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3)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4)请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联系人:黎洋 58909047

  附件“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