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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部机关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的通知

2016年09月22日 00:00  点击:[]

 

各校部机关: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开展校部机关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客观公正的原则;

3.注重实绩的原则;

4.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对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建设、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对处级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三、考核对象

1.任期满两年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

2.任现职务未满两年的处级领导干部,对其担任现职务以来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述职报告、领导评价、干部互评和群众评价等方式进行。

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登记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字后于10月31日前交至组织部1208办公室。

(一)述职报告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本届任期以来的履行职责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成绩与不足等。

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的述职报告请于9月29日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电子邮箱(cuplzzb@cupl.edu.cn)。

1.领导班子

由正职采用现场演说的方式,代表领导班子述职。

无正职的单位,采用书面方式述职,字数3000字左右。

2.正职

采用现场演说的方式,进行领导班子述职和个人述职,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3.副职

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个人述职,字数3000字左右。

(二)领导评价

1.领导班子

由全体校领导进行领导评价。

2.正职

由全体校领导进行领导评价。

3.副职

由分管校领导和本单位正职进行领导评价。

(三)干部互评

1.校部机关党口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副职的干部互评由校部机关党口部门正职、副职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进行评价。

2.校部机关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副职的干部互评由校部机关行政部门正职、副职和院(部)、教辅单位正职进行评价。

(四)群众评价

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对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进行群众评价。

参加群众评价的教职工包括学校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参加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80%。

五、会议组织

学校统一组织校部机关党口部门和行政部门的考核会议。组织部负责发放、回收、统计相关测评票。

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负责,合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规定,严肃考核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联系方式

办 公 室:昌平校区办公室1208室

联 系 人:袁  林    李家樑

联系电话:58909063  58909481

电子邮箱:cuplzzb@cupl.edu.cn

 

附件: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登记表.doc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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