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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上机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6年09月22日 00:0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党校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上机考试的通知》,党校将于9月24-25日举办集中上机考试,现将相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我校已修完“北京高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要求的课程、完成综合提升学习任务(含社会实践报告和学习心得)且报名本次考试的入党积极分子。

未完成学习课程和综合提升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昌平校区考试安排(详见附件一)

1.考试时间:9月25日(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00,共3场。

2.考场安排:

考试场次

考试时间

学  院

第一场

9:00-9:45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2015级、刑事司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学院

第二场

10:00-10:45

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刑事司法学院2015级、国际法学院2013-2014级

第三场

14:00-14:45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2014级、国际法学院2015级

已向学院申请更换场次和时间的请以更换的信息为准。

3.备考时间: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

4.考试地点:昌平校区致公楼404、406、407。

5.备考地点:昌平校区致公楼304、306。

三、学院路校区考试安排(详见附件二)

1.考试时间:9月24日(周六)下午14:00-16:00,共2场。

2.考场安排:

考试场次

考试时间

学  院

第一场

14:00-14:45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二场

15:00-15:45

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硕士学院、科研单位党总支

已向学院申请更换场次和时间的请以更换的信息为准。

3.备考时间: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

4.考试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20。

5.备考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22。

四、缓考考试安排

详见之后通知。

五、考试流程

1.参加每场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务安排,于“备考时间”到达“备考地点”,准备考试。

2.上一场考生全部离场、考场准备完毕后,下一场考生按照考务安排进入指定“考试地点”(考场),随机落座。

3.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考生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测试计算机,打开浏览器,输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网址(jjfz.cupl.edu.cn),登录个人页面,确认考生信息,阅读考试说明,做好考前准备。

4.开始考试。考生依次点击“考试中心”、“集中考试”,开始答题。

5.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检查考生证件,考生填写《考场签到表》。

6.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7.考生答题结束,点击“提交考试”,确认提交后,系统立刻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应保留成绩页面,不得退出系统或关闭浏览器、计算机。

8.考生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在监考人员监督下登记考试成绩。

9.完成考试成绩登记的,经监考人员同意,可以离开考场。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带好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按照考务安排准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擅自调换考场。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分党校提出申请,分党校根据党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认为确有必要请假缓考的,由分党校在开始考试前统一向党校报告本院缓考名单及原因说明。未通过分党校履行申请手续、或分党校未报告名单的,按缺考处理。

2.每场考试时间为45分钟,准备工作15分钟。分党校按照考务安排赋予考生考试权限后,考生只能在权限规定的场次时间内参加考试,其他时间均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如,某考生考试权限为10:00-10:45,即只能在此期间内考试,未到10:00或超过10:45均不能考试。

3.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考生在45分钟内没有完成考试的,试卷将自动提交。

4.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遇到机器故障、卡顿等情况,应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并耐心等待,禁止在考场内交头接耳。

5.考题不分先后,可根据答题界面屏幕右册的试题选项卡进行定位答题。

6.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  件:1.昌平校区考务安排.rar

                 2. 学院路校区考务安排.rar

   

 

 

党委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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