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首页 >> 部门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2025年05月23日 11:27  点击:[]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及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担当作为、奋发向上,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校党委决定,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的正式党员,其中教职工党员党龄须在3年以上。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组织员以及职能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包括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各种重大服务保障任务学校创新、内涵、特色、融合、安全“五位一体”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打造“一院多品、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业务,深入研究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新路径,出色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作风正,知敬畏守底线,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围绕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本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在保障学校各种重大任务和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感召力强,充分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推荐方法与候选人名额分配

学校党委根据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支部、正式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数量、结构等情况,拟定各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额。

1.先进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可推荐其他单位,也可自荐本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名额详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步骤

1.组织推荐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推荐。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组织会议,确定本单位的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5月30日前完成推荐人选公示,并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2.评选公示学校党委对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召开书记专题会评选拟表彰对象,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开展表彰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公示情况,学校党委召开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印发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报送时间。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2.报送材料。报送的材料有:《先进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2-6)。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材料应含集体活动照片2-3张,以党组织名称命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材料应含个人证件照及生活照各1张,以“单位+姓名”命名。

其中,《推荐审批表》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和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以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12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优推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zb@cupl.edu.cn

3.填表要求。《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详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1000字左右为宜。《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中包括先进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先进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主要事迹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六、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

2.严格推荐程序。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政治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推荐条件,严肃工作纪律广泛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将评选表彰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

3.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到推荐表彰工作,使推荐过程成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党务干部、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助推学校发展的过程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优秀案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学校深化改革,争创一流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55月2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