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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法大机关党发〔2016〕3号)

2016年06月17日 00:00  点击:[]

为迎接建党95周年,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健康顺利进行,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校部机关分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分党委的正式党员,且党龄在3年以上(含3年)。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二)党员意识强,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引领职工创造一流业绩。能够圆满完成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三)密切联系师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师生排忧解困,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师生学习的榜样。

三、评选名额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25名。

四、推荐方法与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推荐名额分配的原则是: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支部推荐1名;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推荐2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步骤、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一)评选步骤: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酝酿,产生推荐人选,报校部机关分党委;分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表彰人选。

(二)时间安排:各党支部6月23日(周四)前完成推荐工作。

(三)材料要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须填写《推荐审批表》,《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zzb@cupl.edu.cn。

六、总结表彰

6月底,分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附件: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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