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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法大组发〔2015〕38号)

2015年12月31日 00:0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处级单位:

根据校党委《关于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我校已经组织了“三严三实”三个专题的学习活动,现已进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阶段。根据工作日程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机关、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京组通〔2015〕76号)《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京组通〔2015〕7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制定了《关于开好处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关于开好处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统一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部处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1月20日之前,提交领导班子整改方案。

三、强化立规执纪

要严格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四风”问题。要针对“不严不实”问题,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硬约束,强化刚性执行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及时提交学习心得和专题学习小节

2015年12月31日之领导干部结合自学主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提交党委组织部。

2016年1月20日之前,各单位要自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要求,要及时进行补课。未报送前三个专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小结(表)”的单位,请及时提交组织部。

 

 

                                         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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