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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201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上机考试(学院路校区、缓考)相关事宜的通知(法大组发〔2015〕24号)

2015年09月30日 00:0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党校201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上机考试的通知》,党校将于10月15日针对学院路校区考生、10月16日针对申请缓考考生举办集中上机考试,现将相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路校区考务安排(详见附件1)

1.考试对象:本次考试仅针对学院路校区考生

2.考试时间:10月15日(周四)

考试场次

考试时间

第一场

8:00-8:45

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第二场

9:00-9:45

商学院、社会学院

第三场

10:00-10:45

人文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

第四场

11:00-11:45

刑事司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五场

14:00-14:45

法律硕士学院(2014级)

第六场

15:00-15:45

法律硕士学院(2013级)、科研单位党总支

第七场

16:00-16:45

民商经济法学院(2014级1-6班)、国际法学院

第八场

17:00-17:45

民商经济法学院(2014级7-8班、2013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考试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20。

4.备考时间: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

5.备考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22。

二、缓考考务安排(详见附件2)

1.本次缓考为本学期最后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集中上机考试,考试对象为符合考试条件、因请假或漏报名等原因未参加昌平校区或学院路校区考试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上述两次考试但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上述两次考试无故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缓考。

2.缓考时间:10月16日(周五)12:30-13:15。

3.缓考地点:昌平校区致公楼407。

4.请提前15分钟到考试教室备考。

5.符合缓考条件的考生请认真核对“附件2:缓考考务安排”,若缓考名单中无本人信息,应于10月9日前向所在分党校申请缓考,各单位应在审查情况后于10月10日前将新增缓考名单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cupl.edu.cn)。

三、考试流程

1.参加每场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务安排,于“备考时间”到达“备考地点”,准备考试。

2.上一场考生全部离场、考场准备完毕后,下一场考生按照考务安排进入指定“考试地点”(考场),随机落座。

3.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考生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测试计算机,打开浏览器,输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网址(jjfz.cupl.edu.cn),登录个人页面,确认考生信息,阅读考试说明,做好考前准备。

4.开始考试。考生依次点击“考试中心”、“集中考试”,开始答题。

5.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检查考生证件,考生填写《考场签到表》。

6.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7.考生答题结束,点击“提交考试”,确认提交后,系统立刻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应保留成绩页面,不得退出系统或关闭浏览器、计算机。

8.考生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在监考人员监督下登记考试成绩。

9.完成考试成绩登记的,经监考人员同意,可以离开考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带好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按照考务安排准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擅自调换考场。

学院路校区考生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分党校提出申请,分党校根据党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认为确有必要请假缓考的,由分党校在开始考试前统一向党校报告缓考名单及原因说明。未通过分党校履行申请手续、或分党校未报告名单的,按缺考处理。

2.每场考试时间为45分钟,准备工作15分钟。考生只能在权限规定的场次时间内参加考试,其他时间均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如,某考生考试权限为10:00-10:45,即只能在此期间内考试,未到10:00或超过10:45均不能考试。

3.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考生在45分钟内没有完成考试的,试卷将自动提交。

4.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遇到机器故障、卡顿等情况,应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并耐心等待,禁止在考场内交头接耳。

5.考题不分先后,可根据答题界面屏幕右册的试题选项卡进行定位答题。

6.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本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者未能参加考试的入党积极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下学期集中上机考试。

件:1.学院路校区考务安排.zip

               2.缓考考务安排.xlsx

党委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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