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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法大组发〔2015〕21号)

2015年09月17日 00:0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迎接市委教育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入校检查,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贯彻落实一年以来、《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学校决定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16-30日

二、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有发展学生党员任务的相关分党委、党总支。

三、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由党建督导员、党委组织部干部、部分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秘书组成。

四、检查方式

1.抽查材料。主要查阅《支部手册》、《分党委、党总支会议记录簿》、《入党志愿书》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其他文书材料等,了解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记录情况。

2.座谈调研。主要同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3.个别访谈。主要同辅导员、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代表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调研了解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以上抽查材料目录、座谈和个别访谈名单均由检查组随机指定,于检查前适当时间通知被检查单位。

五、检查内容

1.中央《细则》、学校《实施细则》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

2.发展党员工作原始文书材料的记录、保存情况。

3.重点环节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团组织推优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人选的备案情况、培养联系人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情况、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情况、政治审查工作情况、公示情况、发展对象预审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开会情况、发展对象谈话情况、分党委审批情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归档情况等。

4.党支部书记(支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理论、程序、要求、纪律、规矩的掌握情况和业务能力。

5.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6.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坚持“迎评促建、评建结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为顺利通过上级检查奠定坚实基础。

2.专项检查开始前,各单位要按照《细则》、《实施细则》等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真实情况, 掌握准确数据,确保领导有力、专人负责。

3.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严禁检查前突击补课、弄虚作假。对敷衍塞责、应付检查,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4.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联 系 人:姚  震  梁笑冬

联系电话:58909064  58909480

附    件: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分组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分组安排

 

组  别

检查组成员

检查对象

时间

(待定)

地点

(待定)

第一组

黎  洋

于  丽

张雨晨

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比较法学研究院

科研党总支

第二组

姚  震

汪  澜

刘  瑾

民商经济法学院

人文学院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法律硕士学院

第三组

邸维蛟

彭伟红

王丽娜

国际法学院

商学院

社会学院

第四组

梁笑冬

王  琦

李  琳

刑事司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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