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迎接市委教育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入校检查,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贯彻落实一年以来、《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学校决定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16-30日
二、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有发展学生党员任务的相关分党委、党总支。
三、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由党建督导员、党委组织部干部、部分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秘书组成。
四、检查方式
1.抽查材料。主要查阅《支部手册》、《分党委、党总支会议记录簿》、《入党志愿书》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其他文书材料等,了解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记录情况。
2.座谈调研。主要同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3.个别访谈。主要同辅导员、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代表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调研了解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以上抽查材料目录、座谈和个别访谈名单均由检查组随机指定,于检查前适当时间通知被检查单位。
五、检查内容
1.中央《细则》、学校《实施细则》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
2.发展党员工作原始文书材料的记录、保存情况。
3.重点环节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团组织推优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人选的备案情况、培养联系人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情况、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情况、政治审查工作情况、公示情况、发展对象预审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开会情况、发展对象谈话情况、分党委审批情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归档情况等。
4.党支部书记(支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理论、程序、要求、纪律、规矩的掌握情况和业务能力。
5.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6.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坚持“迎评促建、评建结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为顺利通过上级检查奠定坚实基础。
2.专项检查开始前,各单位要按照《细则》、《实施细则》等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真实情况, 掌握准确数据,确保领导有力、专人负责。
3.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严禁检查前突击补课、弄虚作假。对敷衍塞责、应付检查,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4.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联 系 人:姚 震 梁笑冬
联系电话:58909064 58909480
附 件: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分组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分组安排
组 别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对象 |
时间 (待定) |
地点 (待定) |
第一组 |
黎 洋 于 丽 张雨晨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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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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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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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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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姚 震 汪 澜 刘 瑾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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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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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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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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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邸维蛟 彭伟红 王丽娜 |
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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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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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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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梁笑冬 王 琦 李 琳 |
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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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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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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