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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组发〔2014〕11号:关于开展“争学先进,践行宗旨”主题党团日活动的通知

2014年09月19日 00:0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丰富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实践载体,引导大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百位共产党人百篇小传”系列活动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以“争学先进,践行宗旨”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二、活动主体

主题党日活动主体为全校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主题团日活动主体为全校团支部、共青团员。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以党支部和团支部为单位,紧密结合开展“百位共产党人百篇小传”朗诵会活动,以学习宣传不同历史时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时代楷模和身边先锋模范的优秀事迹、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报告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参观调研、座谈演讲、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活动,增强学生党团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把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作为近期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和团支部的指导支持。一是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活动经费、场地等问题;二是指导支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各项计划,全面总结活动成果;三是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党员和共青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活动深入每一个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每一名学生党团员。

2.注重学习,突出实践。首要任务是通过朗诵会、集中培训、读书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学生党团员深入学习“小传”及诗词反映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深入学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感动法大”人物等先锋模范的成长历程、感人事迹,力求学懂、学深、学透。同时注意找准和把握先进事迹与时代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训及学生党团员学习工作的契合点,重视通过开展实践类活动,引导学生党团员将学习先进同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各项实践任务科学融合,寓教于行、学以致用。

3.总结成果,广泛宣传。各级党团组织在主题活动中应注意总结成果、积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党、团支部应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保存照片资料,并通过网络、报刊等途径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各党、团支部于10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党委、党总支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的总结报组织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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