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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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12-12-10 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法大党发[2012]24号)和《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法大党发[2012]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 宣讲团由教师宣讲团和学生宣讲团组成。宣讲团要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准确把握并紧密围绕十八大主题、党和国家过去五年和十年的辉煌成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联系学校实际,为师生答疑解惑,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讲团成员将通过专题报告、研讨会、网络媒体等形式讲解和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联系宣讲团进行宣讲;拟邀请宣讲团成员,请提前三天与宣讲团秘书联系。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师宣讲团成 员名单 2.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成 员名单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教师宣讲团秘书:王丽娜,马克思主义学院,58908219 学生宣讲团秘书:张红哲,校团委,5890920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法大党发[2012]24号)和《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法大党发[2012]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
宣讲团由教师宣讲团和学生宣讲团组成。宣讲团要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准确把握并紧密围绕十八大主题、党和国家过去五年和十年的辉煌成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联系学校实际,为师生答疑解惑,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讲团成员将通过专题报告、研讨会、网络媒体等形式讲解和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联系宣讲团进行宣讲;拟邀请宣讲团成员,请提前三天与宣讲团秘书联系。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师宣讲团成
员名单
2.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成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教师宣讲团秘书:王丽娜,马克思主义学院,58908219
学生宣讲团秘书:张红哲,校团委,58909201)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理论、筑信念、促成长”主题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校部机关新年联欢会视频制作素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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