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06日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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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12-12-06 阅读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校部机关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鼓舞和激励校部机关教职员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夺取法科强校建设新成就的征程中努力奋进,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法大党发[2012]24号)精神,现就校部机关分党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校部机关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工学结合、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机关各部(处)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群众在思想上得到统一、认识上获得提高、干劲上受到鼓舞、能力上有所提升、事业上取得新成就。 二、学习内容及形式 此次学习的重点是十八大报告全文、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日报相关社论及辅导读本等。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包括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集中研讨等,自主学习包括阅读有关文件和材料、撰写笔记和心得等。 三、具体安排 (一)参加校党委举办的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群众参加校党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党支部书记论坛、干部参观考察等活动,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二)参加校部机关分党委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 校部机关分党委将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通过邀请专家或领导做专题报告,对机关党员群众进行系统深入地辅导。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结合本单位“十二五”规划,帮助广大党员群众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和本单位奋斗目标上来,务必使广大党员群众普遍受到教育、有所收获。 (三)开展党支部学习实践专题活动 1.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党支部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题,在本学期结束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梳理、解读十八大报告中的新命题、新观点,通过学习讨论强化认识、普及观念,全面、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各单位应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同当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同十八大精神不相符合的思路、制度、举措,深刻思考如何将十八大精神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会后,每个党支部应将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和情况报告书面报送校部机关分党委。 2.举办一次主题学习实践活动 各党支部应根据支部特点、工作职能等实际情况,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在本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各党支部可以通过联合学生党支部或其他教职工党支部,采取参观考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保证每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确保做到实践教育全覆盖。 3.做好党员自学的督导检查工作 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自学的督导管理工作,确保把十八大文件汇编发放到每位党员手中,引导党员通读十八大报告全文和《党章》等内容,督促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在本学期结束前,校部机关每名党员都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撰写学习心得。 各党支部要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的组织动员和情况反馈工作,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每名党员参加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活动的时间,都要记入本年度教育培训学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学习的总体要求是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各党支部系统学、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校部机关分党委和所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2.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拓宽工作思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骨干要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群众要掌握十八大精神的基本内容。 3.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各党支部要制定本单位学习活动的方案,做好学习记录,及时总结在学习中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特点、新经验,并及时向校部机关分党委汇报相关学习情况。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学校党建网、部门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 5.各党支部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校部机关分党委提交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报告,报告应附活动列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校部机关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鼓舞和激励校部机关教职员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夺取法科强校建设新成就的征程中努力奋进,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法大党发[2012]24号)精神,现就校部机关分党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校部机关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工学结合、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机关各部(处)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群众在思想上得到统一、认识上获得提高、干劲上受到鼓舞、能力上有所提升、事业上取得新成就。
二、学习内容及形式
此次学习的重点是十八大报告全文、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日报相关社论及辅导读本等。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包括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集中研讨等,自主学习包括阅读有关文件和材料、撰写笔记和心得等。
三、具体安排
(一)参加校党委举办的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群众参加校党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党支部书记论坛、干部参观考察等活动,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二)参加校部机关分党委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
校部机关分党委将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通过邀请专家或领导做专题报告,对机关党员群众进行系统深入地辅导。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结合本单位“十二五”规划,帮助广大党员群众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和本单位奋斗目标上来,务必使广大党员群众普遍受到教育、有所收获。
(三)开展党支部学习实践专题活动
1.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党支部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题,在本学期结束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梳理、解读十八大报告中的新命题、新观点,通过学习讨论强化认识、普及观念,全面、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各单位应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同当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同十八大精神不相符合的思路、制度、举措,深刻思考如何将十八大精神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会后,每个党支部应将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和情况报告书面报送校部机关分党委。
2.举办一次主题学习实践活动
各党支部应根据支部特点、工作职能等实际情况,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在本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各党支部可以通过联合学生党支部或其他教职工党支部,采取参观考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保证每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确保做到实践教育全覆盖。
3.做好党员自学的督导检查工作
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自学的督导管理工作,确保把十八大文件汇编发放到每位党员手中,引导党员通读十八大报告全文和《党章》等内容,督促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在本学期结束前,校部机关每名党员都应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撰写学习心得。
各党支部要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的组织动员和情况反馈工作,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每名党员参加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活动的时间,都要记入本年度教育培训学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学习的总体要求是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各党支部系统学、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校部机关分党委和所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2.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拓宽工作思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骨干要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群众要掌握十八大精神的基本内容。
3.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各党支部要制定本单位学习活动的方案,做好学习记录,及时总结在学习中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特点、新经验,并及时向校部机关分党委汇报相关学习情况。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学校党建网、部门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
5.各党支部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校部机关分党委提交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报告,报告应附活动列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校部机关2013年新年联欢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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