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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12-05-14 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激励和鼓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六十年校庆献礼,校党委决定对我校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是:经校党委批准成立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经分党委(党总支)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评。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教工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学生党员党龄在1年以上。 3.评选名额是: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7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65名。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模范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和重大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初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的威信高,党员在师生员工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在评选先进党支部时,党支部除要符合以上标准外,在分类定级中考评等次为“好”才有参评资格。 2. 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是: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模范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实守信,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党员在群众评议中的满意率应高于90%。 三、推荐方法与名额分配 1.本次评选表彰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 2.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采取差额方式;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采取等额推荐方式,名额分配详见《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步骤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党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 2.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 3.校党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推荐初步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4.组织学习宣传,“七一”前召开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31日前将参加校内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分党委版)》(附件2)、《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党支部版)》(附件3)、《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5)。 《推荐审批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只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zzb@cupl.edu.cn,文件名称为“XX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2年评优推荐材料”。 2.填表要求 (1)《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不超过1000字。 (2)《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党委)推荐材料信息汇总、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信息汇总三个工作表,主要事迹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荐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把好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推荐程序符合规定。各党支部应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本支部党员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应注意突出评选表彰活动的群众性,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扩大师生员工参与度,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推先进、学先进的过程。 3.讲求工作实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迎接党的十八大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筹备庆祝建校六十周年和推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附件材料 汇总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激励和鼓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六十年校庆献礼,校党委决定对我校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是:经校党委批准成立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经分党委(党总支)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评。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教工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学生党员党龄在1年以上。
3.评选名额是: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7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65名。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模范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和重大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初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的威信高,党员在师生员工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在评选先进党支部时,党支部除要符合以上标准外,在分类定级中考评等次为“好”才有参评资格。
2. 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是: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模范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实守信,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党员在群众评议中的满意率应高于90%。
三、推荐方法与名额分配
1.本次评选表彰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
2.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采取差额方式;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采取等额推荐方式,名额分配详见《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步骤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党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
2.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
3.校党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推荐初步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4.组织学习宣传,“七一”前召开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31日前将参加校内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分党委版)》(附件2)、《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党支部版)》(附件3)、《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5)。
《推荐审批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只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zzb@cupl.edu.cn,文件名称为“XX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2年评优推荐材料”。
2.填表要求
(1)《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不超过1000字。
(2)《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党委)推荐材料信息汇总、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信息汇总三个工作表,主要事迹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荐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把好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推荐程序符合规定。各党支部应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本支部党员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应注意突出评选表彰活动的群众性,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扩大师生员工参与度,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推先进、学先进的过程。
3.讲求工作实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迎接党的十八大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筹备庆祝建校六十周年和推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附件材料
汇总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
上一条:校部机关分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创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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