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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组织部信息员 时间:2008-11-24 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近期下发《关于设立“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京组通[2007]80号)的规定,根据市教工委的要求,现开展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申报情况召开评审会议,评定1人上报市教工委,并最终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补助对象。 一、申领帮扶资金的条件 1、党的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的组织关系虽然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由于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 3、每个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 二、补助标准 每人次5000元。 三、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8日(周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和困难党员情况介绍一份,电子版请发至zzb@cupl.edu.cn。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组织实施,负起责任。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标准审查,准确把握“生活困难”的条件和内涵,使困难党员的生活得到切实帮扶。 联系人:李彬、黎海华,联系电话:58909062。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下载 组织部 2008年11月24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近期下发《关于设立“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京组通[2007]80号)的规定,根据市教工委的要求,现开展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申报情况召开评审会议,评定1人上报市教工委,并最终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补助对象。
一、申领帮扶资金的条件
1、党的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的组织关系虽然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由于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
3、每个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
二、补助标准
每人次5000元。
三、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8日(周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和困难党员情况介绍一份,电子版请发至zzb@cupl.edu.cn。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组织实施,负起责任。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标准审查,准确把握“生活困难”的条件和内涵,使困难党员的生活得到切实帮扶。
联系人:李彬、黎海华,联系电话:58909062。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下载
组织部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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