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七院联合分党校第18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4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开班授课。
在校党委党校的指导下,分党校将通过联合培训、集中授课、分组讨论、集体活动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国际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法律硕士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比较法学研究院、纪检监察学院、中欧法学院等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七院联合分党校第18期培训班由中欧法学院党委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2024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昌平校区礼堂。(参见附件1:七院联合分党校第1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注意签到事项)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2024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昌平校区礼堂;2024年12月15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昌平校区刘皇发学术报告厅。(参见附件2:七院联合分党校第18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注意签到事项)
(二)分组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安排:2024年12月14日(周六)晚上,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七院联合分党校第18期分组讨论记录表)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安排:2024年12月14日(周六)晚上,2024年12月15日(周日)晚上,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并填写《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七院联合分党校第18期分组讨论记录表)
(三)社会实践和其他活动
活动内容及地点由各学院党委根据本院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专题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之路:一个涉外法治的视角;
专题二:学习“人民教育家”张晋藩先生先进事迹,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
专题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解读与践行;
专题四:党章中的党纪与纪律处分条例最新修订。
三、组织分工
(一)联合分党校组织党校教师进行集中授课。
(二)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党委负责本院学员报名、组织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配合联合分党校进行考勤管理。
四、考核评价
(一)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党委于12月12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批准。
(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学院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所属各学院党委应及时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联系电话:010-59915786
联 系 人:曾彬彬
电子邮箱:zodw_cesl@cupl.edu.cn
党校办公室
七院联合分党校
中欧法学院党委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