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按照《关于设立“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京组通〔2007〕80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参照福利费、工会经费补助条件,党员本人2024年度自负医药费在3万元及以上,配偶或子女2024年度自负医药费在10万元及以上。突发性事故是指因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形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进而对家庭成员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颠覆原有生活秩序的事件。
二、补助标准
每名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10000元。
三、申报推荐名额
每个院级党组织1名。
四、工作安排
各院级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按照以下工作流程研究确定使用“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人员。
(1)本人申请。由党员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2)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对申请人的困难情况、日常作用发挥等进行综合评议后,向院级党组织提出补助人选建议。
(3)院级党组织把关。院级党组织对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把关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近两年来(2023年1月1日以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注意事项:(1)“基层党组织意见”应写明是否同意,加盖院级党组织公章,经办人须在相应位置签字;(2)“本人及配偶、子女月收入情况”须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突发性事故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
3.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电子版报组织部邮箱,《“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交至组织部办公室(主楼1205)。
联系人:王琦 58909380 zzb@cupl.edu.cn
附件:
1.“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
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