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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3年12月05日 14:30  点击:[]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3129日至10日开班授课。

在校党委党校的指导下,分党校将通过联合培训、集中授课、分组讨论、集体活动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国际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和比较法学研究院六个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第16期六院联合分党校由比较法学研究院党委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党委联合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20231210日(周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5:30,昌平校区礼堂。(参见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注意签到事项)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2023129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昌平校区阶三教室;20231210日(周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5:30,昌平校区礼堂。(参见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注意签到事项)

(二)分组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安排:20231210日(周日)下午15:3017:00,地点参见附件,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6: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分组讨论记录表)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安排:2023129日(周六)下午15:3017:0020231210日(周日)下午15:30-17:00,地点参见附件,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并填写《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6: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分组讨论记录表)

(三)社会实践和其他活动

活动内容及地点由各学院党委根据本院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专题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宗旨;

专题二: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实践特征与时代意义;

专题三:不忘初心,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专题四: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党员党性修养。

 

三、组织分工

(一)联合分党校组织党校教师进行集中授课。

(二)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党委负责本院学员报名、组织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配合联合分党校进行考勤管理。

 

四、考核评价

(一)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党委于127日下午15:00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批准。

(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学院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所属各学院党委应及时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联系电话:010-58908256

联 系 人:周方正

 

 

党校办公室

六院联合分党校

比较法学研究院党委

证据科学研究院党委

2023125

 

 

 

附件1: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2: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3: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培训班集中授课座位图

附件4: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 分组讨论地点

附件5: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 学习听课记录表

附件6: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6期 分组讨论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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