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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基层党建项目培育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4日 10:49  点击:[]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层党建项目培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学校将对部分项目进行验收,现就开展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建设周期为1年的项目,包括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中的学生党支部与“党建共建示范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与考核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各建设单位对照《中国政法大学基层党建项目培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所列建设任务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建设成果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三会一课”制度及创新工作方法等成果;“党建共建示范项目”重点围绕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领导力、号召力与向心力等成果进行自查总结。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

各建设单位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三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四是资源投入、经费支持等方面。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

各建设单位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二是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三是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四是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

三、工作步骤

(一)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

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2,可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以及至少2份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3)。

已毕业的学生党支部,可由学院党委代为申请验收,相关要求不变。

(二)院级党组织审核

各院级党组织要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作验收申请书》严格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三)学校党委组织验收

学校党委通过组织汇报交流等形式,审核建设验收内容和经费使用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四)公布结果

党委组织部将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真验实收

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做好自查工作,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宣传推广,扩大影响

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学校基层党建质量全面过硬全面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46日前将《工作验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交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报送组织部邮箱。


 

附件:

1. 基层党建项目培育创建验收名单

2. 工作验收申请书

3. 典型案例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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