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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2年11月29日 16:18  点击:[]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法大党发〔2015〕22号),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22年12月3日至12日4日开班授课。

在校党委党校的指导下,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分党校将通过线上集中授课、线上分组讨论、学员自学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六个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培训班由国际法学院党委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线上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2022年12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线上授课。(参见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2022年12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2022年12月4日(周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5:30,线上授课。(参见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3.本次线上集中授课不设签到环节,请所有学员认真做好听课笔记,本次培训以学员笔记为考勤依据。(参见附件3: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培训班学习听课记录表)

(二)线上分组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安排:2022年12月3日(周六)下午15:30-17:00,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表)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安排:2022年12月3日(周六)下午15:30-17:00,2022年12月4日(周日)下午15:30-17:00,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

(三)学员自学: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结合当天所学内容进行自学。

(四)社会实践

活动内容及形式由各学院党委根据本院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专题一: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专题三: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

专题四: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三、组织分工

1.联合分党校组织党校教师进行线上集中授课。

2.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党委负责本院学员报名、组织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工作,配合联合分党校进行考勤管理。

四、考核评价

1.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党委于12月2日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学院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所属各学院党委应及时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联 系 人:颜可歆、关舒丹

联系电话:58909364、58909346

电子邮箱:gjfxyfdw@163.com


附件1: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2: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3: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培训班学习听课记录表

附件4:六院联合分党校第15期培训班分组讨论记录表


六院联合分党校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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