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春节前将组织发放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现将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补助标准
每名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补助10000元。
四、具体要求
1.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补助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把关,客观公正确定补助申报对象,确保帮扶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真正做到困有所助。
2.近两年来(2021年以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3.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下午17:00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交至组织部办公室(主楼1205),电子版报组织部邮箱zzb@cupl.edu.cn。
4.填写报送“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注意事项:(1)表格应由院级党组织填写,写明是否同意,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2)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3)请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联系人:刘瑾
联系电话:58909047
附件:《“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