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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校第1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法大组发[2021]3号)

2021年03月01日 16:10  点击:[]

各院级党组织,各分党校:

按照《关于举办党校第1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校党委党校定于36日组织第1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36日(周六)

集中测试:9:45-10:30

第一场 13:00-1400

校部机关党委、法学院党委、人文学院党委、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中欧法学院党委、比较法学研究院党委、科研单位党委、科教部直属党支部

第二场 14:00-1500

刑事司法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第三场 15:00-16:00

国际法学院党委、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

缓考时间:202138日(周一)12:00-13:00

二、考试方式

本次结业考试采取在线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时间安排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入党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考试平台参加考试。

三、资格条件

参加结业考试的条件为:

1.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

2.修完“全国大学生入党在线培训平台”要求的课程、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并完成理论测试。31之前尚未完成“理论测试”的考生,不能参与本次考试。

3.没有受到行政、团纪处分或者处分已经撤销。

四、考试流程

1.打开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登录个人账号,确认考生信息,阅读考试说明,做好考前准备。

http://jjfz.cupl.edu.cn/exam/login

2.开始考试。考生登录系统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为60分钟。

3.考生答题结束,点击“提交考试”,确认提交后,即可退出考试。

五、考试要求

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学员本人向分党校提出申请,分党校根据党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认为确有必要请假缓考的,由分党校在考试前统一向党校报告本院缓考名单及原因说明。未通过分党校履行申请手续、或分党校未报告名单的,按缺考处理。

申请缓考的,请于3317:00前由分党校统一将缓考申请表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iao@cupl.edu.cn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人数较多,为保障每场考试顺利进行,党校将于36日上午1000-1100统一进行系统测试,请考生注意预留时间进行测试。

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本次考试采取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本着公平公正、诚信考试的原则,闭卷参加考试。

3.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开始前确认个人账号可以正常登陆,忘记密码无法登陆的,由分党校通过考试平台进行重置。

4.如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试卷无法提交或提交失败等,请考生注意保存照片或截图,由分党校报党校后酌情判定。

5.考试时长为60分钟,考生在60分钟内没有完成考试的,试卷将自动提交。

6.考题不分先后,可根据答题界面屏幕右册的试题选项卡进行定位答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校党委党校做好报名、组织等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

联 系 人:刘梦奇 张聪琦

电子信箱:dangxiao@cupl.edu.cn


附件:

1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缓考申请表

党校办公室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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