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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法大组发[2020]35号)

2020年12月31日 15:25  点击:[]

各相关院级党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号)与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就组织我校参与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简称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概况

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由教育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旨在面向全国高校,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产生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 近三年来(指20177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 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组织申报

各相关院级党委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每个院级党委可推荐1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1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请各相关院级党委于16日前将《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zb@cupl.edu.cn

四、遴选推荐

校党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选出1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1名“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至市委教育工委,经市委教工委审核把关后确定入选名单。

 

联 系 人:霍梦晴 58909064

联系邮箱:zzb@cupl.edu.cn

 

附件1:研究生样板支部推荐表.docx

附件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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